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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如何走出困境
高教研究中心 发布日期:[2007-08-09]
文/潘懋元
民办高校有没有发展,不在于问题多少,而在于社会的需要
当前民办高等教育的现实是问题很多,面临困境,困难重重,存在很多风险。由于许多问题未能及时解决,近年来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相对较为缓慢。尤其是尚未取得学历授予权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面临萎缩,从2004年到2005年,我国普通学历民办高等学校从1187所下降到1077所,减少110所,其中除少数取得学历授予权外,实际减少80多所。
民办高校面临的问题很多,关键是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民办高等教育发展这些年相对比较缓慢,民办高等教育问题如此之多,应该怎样对待?是否就是前途暗淡?我们知道民办高等教育是在不断地克服困难中前进的,每走一步都非常困难,许多民办教育的创办者和举办者很值得我们同情。但是只有克服困难才能发展,事物有没有前途,不决定于问题多少,而决定于社会需要。今天,我国的现代化建设需要高等教育大众化,但是由于高等教育大众化的步伐过快,公办高等教育资源赶不上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趋势,高等教育大众化要求民办高等教育的支持。
要根据民办学校是否取得学历授予权分别采取不同措施
普通民办高等教育要走出困境,除了要解决上面提出的种种问题外,在这里还要根据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是否取得学历授予权分别采取不同的措施。
对于已有学历授予权的普通民办高校来说,我们希望地方立法更多地倾向帮助民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希望通过地方立法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高校的难题。地方立法相对比较容易,虽然立法影响比较小,但见效比较快。如果行之有效可以影响、促进国家立法,如果产生不良后果,影响面比较小。具体来讲,比如在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七章的规定时,可以根据地方立法的实际情况,根据重要性,将条文里的“可以”改成“应当”,就可以解决许多问题。还有,投资、办学的种种限制,如果能适当地放宽,分别保护学校的法人产权和投资者的财产权,就可以鼓励更多的企业投资;建立自主招生试点,如果成功,则影响不可小看,这不但能提高民办高等教育的就业率,而且还能积累自主招生的经验。此外,还有民办高校享受和公办院校相同的优惠地位、民办高等教育在税收上优惠、民办高校要有与公办院校一视同仁的资助待遇等等都可以在地方立法里得到落实解决。
其次要提高教职工待遇。一个学校办得好不好,办不办得下去,最重要的是教职工队伍。过去民办高校教职工待遇还好一些,现在公立学校教职工待遇提高之后,民办高等教育学校反而显得不行了。民办高校教职工虽然已经普遍有“三金”和保险,但是“三金”不如公办院校的“一铁”(“铁饭碗”)。因此要千方百计提高民办高校教师与职工待遇,包括建立退休制度,稳定教师队伍,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针对人才市场需求,设置和调整专业,提高教育质量,培养“适销对路”人才。这一点对民办高校来说,本来就是优势,因为民办院校比较灵活,设置专业、调整专业比较容易,而公办院校在这点上就比较难。但是现在有些民办院校也很难做到这一点,民办高等学校应该发展自己这一优势,不宜搞专业目录,因为一搞就会削弱了适应人才市场的机动性。
对于尚未取得学历授予权的其它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来说,上面的政策有的可用,有的很难用,比如让政府设专项基金,这对尚未取得学历授予权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来说就很难搞。这些学校应该另辟培养人才的途径。如可以多办非学历教育,而且这种教育办得好不见得比学历教育差。我们可以鼓励学生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相应学历,或者通过行业考试取得合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总之,对暂时处于弱势群体的这部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来说,“扬长避短,避开竞争”就是最好的竞争!
走出困境的前提就是转变思想观念,其中特别要树立多样化的人才观和高等教育质量观。走出困境的决定性因素是人才市场的检验。短期的检验体现于就业率的高低上,长远的检验体现于毕业生在工作岗位上的表现。
用《中国民办高等教育持续发展报告》里面的一句话,民办高校要“立足国情和自身现实,切实面向市场,面向未来,以质量求生存,求发展”。办学者要高瞻远瞩,坚定信心!教职工要具有奉献精神!学生要通过励志教育,充满成才的自信心!(作者系厦门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教授) (《教育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