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我校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30]
关于加强我校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目前已进入冬季,天气变冷,用电增多,各种诱发火灾的不稳定因素增多,是火灾多发季节。11月24日,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宿舍发生火灾,再次为高校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为加强我校冬季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我校安全防火工作。现将冬季防火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责任到人,责任到岗,层层分解,狠抓落实。对认识不到位、责任不明确、工作不落实,发生消防安全事故,要严格追究责任。
二、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防火意识。把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防火责任,确保防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各单位立即开展一次全面的火灾隐患自查,找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检查的重点是重点要害部位的应急预案及各种制度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和自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对封堵和占用疏散通道、违章使用电器等现象要严格清理整治。要正确处理防盗与防火的关系,不能因防盗堵塞消防通道。
四、学生公寓、食堂、超市、计算机房、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办公室等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人走断电,落实好防范措施。
五、禁止在易引发火灾、爆炸等危险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的,必须到保卫处办理动火申请,经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做到用火管理 “三定”,即:定安全地点,定专人负责,定安全措施。
六、各二级学院应加强对学生冬季安全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学校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以下电器:电热棒(热得快);电炉;电炒锅和电热锅;其它发热器件外露、易发生火灾及触电事故的电热器具;严禁私拉电线、接电源、接插座,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确保学生宿舍的用电安全。
七、学生处要加强对学生宿舍的安全检查力度,及时收缴各类违章用电器。对违反防火规定的学生要及时批评教育和纪律处理,确保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八、动力及环境保障处要对各单位用电和电路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大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坚决消除,同时加强在用天然气的监管。
九、保卫处要对全校各重点部位进行全面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限时整改,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直至隐患彻底消除。
西安思源学安全稳定办公室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