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工学院党总支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2016年3月开会研究,确定宋蒙恩等43名同学为党员发展对象,并经工学院党总支2016年3月15日开会确认,根据《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公示制度》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示期2016年3月16日—3月22日),凡对上述同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有意见及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限内向分院党总支反映。
党总支办公地点:1#实验楼210室,电话82601725.
工学院党总支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