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工学院第一、第二、第三党支部2016年12月1日开会研究,确定冯川等37名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经工学院党委2016年12月2日开会确认,根据《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公示制度》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公示期2016年12月2日—12月9日),凡对上述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有意见及异议者,请在公示时限内向分院党总支反映。
党总支办公地点:1#实验楼210室,电话82601725.
工学院党委
2016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