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宪法精神,进一步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学生法律意识,商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于2023年12月7日在西楼214教室举办了“全国法制宣传日”主题党日学习会活动。商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组织委员常蕊同志、宣传委员周之玲同志和全体预备党员参加本次学习会,会议由支部书记郝森同志主持。
12月4日,是中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所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宪法序言明确规定:“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因此,依法治国,首先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宪法,树立和维护宪法的权威,保证宪法的贯彻实施,做到依宪治国。
通过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商学院学生第二党支部的同学们加深了对宪法的认识,进一步加提高了自身的法律意识,同时也营造了学习宪法、维护宪法的良好氛围。
图/文:商学院第二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