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4-22]
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结合我院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学院决定5月2日-5月4日放假3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确保兼职教师正常到岗和学院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将5月1日(星期五)的假期调整至5月2日(星期六),5月1日(星期五)全院正常上班、上课,5月3日、5月4日全院正常休息。
2.5月4日(星期一)学生正常上晚自习。
3.从5月5日(星期二)起,全院作息时间调整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13:30――17:30
教职工下班班车17:45发车
4.各部门务必将安排通知到每位职工及任课教师,同时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值班工作。
经济贸易学院办公室
200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