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发布日期:2011-12-07
关于本科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立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处: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高等教育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教高〔2007〕1号),促进我校本科“质量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发展,经校领导协商,决定成立本科“机械电子电气类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经管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西安思源学院创新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
“机械电子电气类综合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翟轰校长牵头,实验管理处副处长张军旗、机电学院院长马锡琪、电信学院院长陈绥阳、能源学院院长刘重轩等共同参与完成。总经费1.5万元,建设周期3年,批准后下拨第一批建设经费6000元(上报3年建设规划后下拨)。
“经管类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济贸易学院院长段兴民与管理学院院长李光瑶共同牵头,经贸学院、管理学院相关教师(具体名单由段院长和李院长定)共同参与完成。总经费1.5万元,建设周期3年,批准后下拨第一批建设经费6000元(上报3年建设规划后下拨)。
“西安思源学院创新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周延波董事长牵头,王正洪顾问、李维民顾问、科研处副处长张守刚、创新教研室主任赵辉、教务处教研科孙蓓共同完成。总经费1.5万元,建设周期3年,批准后下拨第一批建设经费6000元(上报3年建设规划后下拨)。
质量工程相关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讲究效益,不得浪费,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相关文件执行。报销程序为各项目负责人签字、教务处负责人签字、主管教学的校领导签字后,凭有效凭证报销。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