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我校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经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22
关于下拨我校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经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处:
2011年,我校人文学院的“汉语言文学”专业代表我校申报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未获批。依惯例,现批准“汉语言文学”专业为校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并根据我校《本科“质量工程”建设经费及奖励规定》,下拨其第一批建设经费10000元。
请人文学院接到通知后速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经费的使用必须讲究效益,不得浪费,不得随意挪作他用,各项经费开支必须严格按照学院相关文件执行。所有经费开支的单据,必须经教务处核查、分管校领导签字后方能到财务处报销。人文学院组建建设团队,任务分工明确,项目负责人做好三年建设规划和经费使用计划,于放假前交至教务处教研科备案。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