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思源学院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发布日期:2013-12-31
西安思源学院校外实习实训管理工作指导意见
一、校外实习实训的性质和目的
实习是把学到的理论知识拿到实际工作中去应用和检验,以锻炼工作能力。实训是职业技能实际训练的简称,是指在学校控制状态下,按照人才培养规律与目标,对学生进行职业技术应用能力训练的教学过程。校外实习实训是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教学内容,是学生职业能力形成的关键教学环节和培养高技能人才的重要途径。通过实习实训,实现学校与企业、学生与岗位的零距离接触,使学生把在校所学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与生产实际相结合,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成为符合社会需要的应用性人才。同时,通过实习实训,可以检验学校的人才培养工作效果,为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工作水平,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二、校外实习实训的原则和要求
(一)校外实习实训是专业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的重要补充形式,要严格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实施。应与专业培养目标、专业技能培养要求相一致,要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形成。
(二)校外实习实训是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要加强安全意识、强化过程管理,以学生知识实践、专业技能提升为主要目标,提高实习实训的质量和效果。
(三)校外实习实训中学生的管理,在技术指导上以企业为主,在管理工作上以学校为主,要求双方在尊重与保护学生的基础上紧密协作,讲究方法,科学安排,追求实效,实现文明授教和实习。
(四)本规定适用于教学计划所规定的所有校外实习(含认知实习、金工实习、课程实习、生产实习、毕业实习、临摹、写生等)、实训、课程设计等环节。高职毕业实习要与就业工作相结合,各专业要建立相对稳定并与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的实习实训基地和毕业生就业基地。
三、校外实习实训的组织与管理
(一)各执行单位应认真学习贯彻《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实现对校外实习实训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应熟知学校校外实习实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和各二级学院校外实习实训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组的工作职责和联系方式,遇到突发事件时能够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报告,有效控制,妥善处理。
(二)学校对实习实训教学实行主管副校长领导下的校、院两级管理,教务处与学生处、各二级学院分工协作,共同负责。逐步完善学生、实习带队、指导教师、二级学院、学校逐级负责的学生实习实训责任制,实行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相关单位、人员的职责分工如下:
1. 学生的责任
学生是各项实习实训活动的主体和受益者。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各项实习实训均属必修实践教学环节,每个学生都应该积极参加,并严格遵守《西安思源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学生管理规定》(见附件1)和《西安思源学院校外实习实训请销假规定》(见附件2),按时出勤,按照专业要求撰写实习日志和实习报告等资料,获得及格及以上成绩者视为实习实训合格。
2. 带队、指导教师的职责
带队、指导教师在管理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校外实习实训要选择有经验的人员带队,他们的职责参照《西安思源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带队、指导教师工作职责》(见附件3)、《西安思源学院校外实习实训企业指导教师、辅导员工作职责》(见附件4),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配合,保障实习实训安全,提高实习实训教学质量,强化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
3. 二级学院的工作职责
(1)具体组织本学院的校外实习实训工作,联系实习实训单位,建立稳定可靠的校外实践基地。二级学院要审查实习实训单位的资质,并提交实习实训单位的资质证件给校办法务科。严格按照审议通过的教学计划进行落实,充分保障学生权益,保证实习实训内容与专业的相关性,达到实习实训大纲要求。
(2)编写、,制定实习实训项目的教学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
(3)在每次实践教学开始前负责对学生组织动员,让学生明确实习实训的目的、任务、要求及具体细节,宣布实习实训纪律,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发放、和指导性资料。组织实习实训学生签署《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实习实训承诺书》(见附件5),与学生签订《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安全协议》(见附件6)。按照《西安思源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实习实训的有关规定》(见附件7)组织校外自主实习实训的审签与抽查工作。
(4)二级学院院长为实习实训项目第一责任人。二级学院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实习实训,必须事先报学校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严禁未经允许或未签署正式协议或正式协议尚未生效前开动员会、订票、联系派车或带学生集体外出实习实训,一旦发现,学校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因实习实训产生的一切的民事责任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5)选派有经验的教师担任带队、指导教师,明确带队、指导教师的职责。要求辅导员全程跟踪实习实训,及时了解学生动态,为学生、学校排忧解难。与企业联系为每位学生配备企业指导教师,提出具体指导内容要求和管理要求,保证实习实训效果。
(6)做好校外实习实训的检查工作,及时发现、解决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按照《西安思源学院实习实训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8)认真组织实习实训评价工作。各二级学院对自主实习实训的学生同样有过程监管的责任,必须要求自主实习实训的学生履行《西安思源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实习实训的有关规定》的相关手续,严禁学生未经批准私自外出实习实训,一旦发现学校将视情节给以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每次实践教学结束后及时总结经验,并于2周内向教务处提交总结报告。
(7)按照《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实习实训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见附件9)对实习实训效果进行科学认证与评价。
(8)建立实践教学档案,整理归档实践教学文件、学生成绩等相关资料。
4. 教务处的工作职责
(1)制定校外实习实训的指导性文件,统一管理校内外实习实训教学工作。
(2)审核 和等。
(3)审核各二级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实施方案和实习实训协议。
(4)划拨与审签校外实习实训各项经费。
(5)对实习实训过程进行督导、检查与评估。
5. 学生处的工作职责
(1)与教务处、保卫处共同负责督促检查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情况。
(2)与教务处、保卫处共同负责校外实践教学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
(3)二级学院学生管理副院长要高度重视实习实训工作,选派素质高、责任心强的辅导员担任带队教师,并妥善安排好不参加实习实训学生班级的管理工作。要与带队教师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及工作、学习情况,认真细致地做好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学生处要不定期对实习实训学生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三)校外实习实训项目的审批。
1. 校外实习实训要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时间和内容进行,由二级学院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复核,经主管教学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2. 二级学院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校外实习实训项目,原则上不允许因实习实训调整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需要调整教学计划和课程安排而进行的校外实习实训,由专业教研室提出申请,二级学院充分论证,连同教学计划调整方案及对其他课程造成的影响与解决方案一并提交,经二级学院院长签字报教务处复核,经分管教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具体实施流程按照《西安思源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审批表》(见附件10)进行。
(四)实习实训基地和实习实训方式。
实习实训基地是实施实习实训教学的场所,是完成实习实训任务的条件保障。实习实训基地可以是校外某个生产、运行、管理单位,也可以是校内具有一定条件的实验室、实训室。要安排学生到技术先进、管理规范、遵纪守法、社会声誉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实习实训,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实习实训基地一般应具备以下条件:
1. 能满足实习实训专项教学的需要。学生通过认知、传授、感悟和实践提升岗位素质和职业能力。
2. 能安排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或管理人员对学生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操作示范。
3. 生产劳动和生活环境能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
4. 工作时间和强度符合劳动法的有关规定。
建设实习实训基地是教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学校鼓励各二级学院积极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在巩固已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基础上,通过多种方式进行联系、沟通,与更多的单位建立起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并不断优化实习基地的布局。
实习实训教学遵循因地制宜,就近方便,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各二级学院可以安排学生去校外有关基地实习实训,也可在满足实习实训大纲要求、保证实习实训质量的校内基地、实验室进行。集中安排困难时,也可由学生自行联系能满足实习实训要求的单位分散实习。但二级学院要加强管理和指导,把好实习实训质量关。实习实训岗位要与学生所学专业对口,要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形成。高职毕业班学生的实习应尽量安排在就业基地进行,以实现实习与就业的有效融通,促进毕业生就业。本科学生的毕业实习应安排在第七学期末寒假期间进行,采取集中和分散实习并济的方式,务必保证第八学期在校连续12周集中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期间,要建立毕业实习中的师生联系制,做好实习情况沟通记录。
(五)实习实训协议。
二级学院与实习实训单位就学生实习实训事宜协商一致后,由学校与实习实训单位签订校企合作协议或实习实训协议,签订实习实训协议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由校办法务科统一制订实习实训协议样本。协议内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学校、学生利益,保证实习实训任务顺利完成。
2. 严格按照劳动法,执行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工作制。加班应征得本人的同意,每周加班不超过9小时,每月加班不超过36小时。
3. 不允许安排学生到工作环境差,有毒有害,高劳动强度的岗位实习。
4. 不安排女生上夜班。
5. 用章时严格执行《西安思源学院合同管理规定(试行)》(西思院董发〔2009〕1号)及《西安思源学院对外联系实习实训用章规定》(见附件11)。
6. 实习期在30天(含)以上的带薪实习,实习单位应为实习学生和带队、指导教师购买商业保险,并在协议中明确规定相关权利和义务。30天内的实习实训由学校依据实际情况为学生购买短期险种。
7. 实习实训协议中应明确实习实训单位是否付给学生劳动酬劳,付酬金的应明确标准月薪、加班及各种奖惩办法,做到透明公开。学生劳动酬劳应直接打入学生个人账户,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挪用、截留,杜绝引起学生不满和发生群体性事件。
8. 实习实训单位为带队、指导教师提供免住宿费、伙食费、报销交通费、给予工作补贴或带队工资的,应在双方签订的实习协议中明确写出,学校不再给予补贴。
9. 实习实训单位付给二级学院管理费用的,管理费用的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实习实训协议中写明。收取的管理费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须先打入学校财务账户,其中10%留学校,90%由二级学院支配。二级学院或任何个人不得私自接受或挪用此项费用。一旦发现瞒报的将移交纪检部门处理。
二级学院提留的管理费,主要用于实习实训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教师和管理干部等的奖励经费,做到透明、公开,由财务处监督使用。
10. 实习实训协议生效后,方可购买车票,外派学生。
(六)校外实习实训的准备。
有校外实习实训任务的学院,要做好学生实习实训前的准备工作。应至少提前一个月,成立专项实习实训领导小组,联系实习实训单位并完成考察,签订实习实训协议书,制订详细的实施计划。提前一个月,完成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沟通,下达实习实训任务,确定集体实习实训、自主实习实训的学生人数,与学生签订《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安全协议》和《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实习实训承诺书》;提前半个月完成实习实训教学文件、材料的准备和发放;学生离校前要召开实习实训动员和安全教育会,对实习实训工作做出具体安排,要求公布协议内容与学生相关部分。实习实训动员和安全教育会要通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参加,进行监督和检查。
(七)实习实训教学文件。校外实习实训教学要做到实习实训大纲、实习实训计划、实习实训任务书。
1. 实习实训大纲
实习实训大纲是进行实践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制订实习实训计划、组织实习实训和对学生进行考核的主要依据。实习实训大纲必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及专业培养目标来制订,其内容包括:实习实训的目的和要求、实习实训的内容和方法、实习日志与报告的撰写要求、实习实训的考核方式等内容。实习实训大纲应发到每位实习、指导教师。
2. 实习实训计划
实习实训计划是按实习实训大纲的要求,结合实习实训现场条件拟定的实习实训执行程序。实习实训计划应包括实习实训地点、实习实训内容、实习实训时间、人员安排、实习实训程序安排、成绩考核等,实习实训计划应发到每位实习、指导教师。
3. 实习实训任务书(或实习实训指导手册)
实习实训必须有明确的实习实训教学任务,专业教研室应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实习实训大纲和实习实训计划的要求,编写实习实训任务书,发放到每一位学生手中。任务书的内容应包括实习实训项目名称、实习实训任务、实习实训目的、实习实训应掌握的知识点和能力训练点、实习实训安排及注意事项、实习实训结束后应交的资料、实习实训成绩评定等。
(八)校外实习实训带队、指导教师配置要求。
有较多学生在一个单位集中实习实训时,二级学院应安排专业教师或辅导员全程现场管理。在一个区域实习实训学生比较集中的,可安排指导教师流动巡视指导。集中实习实训学生数在50以内的,可视情况安排1名带队、指导教师或不定时巡视;集中实习实训学生数在50至100名时,安排1至2名带队、指导教师;集中实习学生数在100至200名时,安排2-3名带队、指导教师;集中学生数超过200名时,可安排 [学生人数/100]名专业教师或辅导员组成管理指导小组。学生分散实习实训的,可采用电话指导、网络在线指导等方式进行管理。远程指导时,每位管理指导教师最多可指导25名学生。二级学院要为每一名实习实训学生明确企业指导教师。
(九)校外实习实训项目的实施。
组织集中校外实习实训须二级学院同意,制定详尽的实习实施方案。实习方案学校审批同意,实习协议经校企双方审核通过(以双方签字盖章的有效协议为准),并为实习师生统一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后方可实施。
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实习实训的严格遵守《西安思源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实习实训的有关规定》。由学生个人提交自主实习实训申请,提供单位同意接收该学生实习实训的公函(函中须注明实习实训单位地址、实习实训岗位、实习实训内容、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实习实训协议并由学生家长签名同意;经辅导员和专业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通过,二级学院领导批准,学生与所在二级学院签定《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安全协议》和《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实习实训承诺书》后,方可实施。审批手续不全的,不能离校。学生自行选择实习实训单位的,实习实训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工伤及意外事件的法律及经济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学院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校外实习实训的质量监控。要加强检查、考核和档案管理工作,形成学校、学院两级管理,二级学院要深入现场检查实习实训进展情况,并依据《西安思源学院实习实训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对实习实训质量评价打分;教务处对每项实习实训开展情况进行抽查和评价打分。
四、校外实习实训的成绩考核与评定
学生在校外实习实训期间接受学校和企业的双重指导,其成绩的考核与评定,也由校企双方共同完成。依据《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实习实训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进行成绩考核与评定。
五、校外实习实训的费用管理
西安思源学院设有校外实习实训专项费用,由教务处统一进行管理。经费预算、报销范畴、审批流程等严格执行《西安思源学院校外实习实训经费管理办法》(见附件12)。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实习实训相关制度、文件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件:1. 西安思源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学生管理规定
2. 西安思源学院校外实习实训请销假规定
3. 西安思源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带队、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4. 西安思源学院校外实习实训企业指导教师、辅导员工作职责
5. 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实习实训承诺书
6. 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实习实训安全协议
7. 西安思源学院学生自主联系单位实习实训的有关规定
8. 西安思源学院实习实训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
9. 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实习实训考核办法及评分标准
10. 西安思源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审批表
11. 西安思源学院对外联系实习实训用章规定
12. 西安思源学院校外实习实训经费管理办法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