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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2-06-30

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保证学生和教师在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积极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使实习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陕西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省教育厅《关于切实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实习实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师生生命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处置”的方针,求真务实,明确责任,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实习期间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正常的实践教学秩序。
二、适用范围
(一)实习期间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包括实习期间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示威、请愿以及集体罢餐、罢课、上访、聚众闹事等群体性事件,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实习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引发影响实习教学和社会稳定的事件等;
(二)实习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实习期间突然发生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师生健康严重损害的事件。包括实习区域内实习场地或生活区可能对实习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三)实习期间事故灾害事件。包括实习区域内实习场地或生活馆舍等发生的人身安全事故、火灾、建筑物倒塌、拥挤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水面冰面溺水事故等;
(四)实习期间自然灾害事件。包括气象、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由地震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等;
(五)影响实习师生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三、实习应急处置组织机构
(一)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及主要职责
1.指挥中心设在教务处,电话82601899 18392152699
挥:翟轰
  副总指挥:冯励行、樊来虎、
      员:朱好杰、安国庆、王青华、石建威、马清、赵建才、孙晓音、杨向东、金博、各二级学院院长
2.实习应急处置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是预防为主,督导、检查实习安全稳定工作落实情况,减少实习期间的突发事件;二是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并及时向学校安全稳定办公室通报情况(学校总值班电话:82601110);三是指导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3.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成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联系方式在接警中心备案。
(二)应急处置行动组及主要职责
1.各二级学院分别成立应急处置行动组
组长:各二级学院院长
成员:各二级学院学管副院长、教学副院长、所属专业教研室教师、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全体人员、带队(指导)教师、辅导员、校医院医务人员等。
2.应急处置行动组的主要职责:一是实施现场救援行动,进行人员救护、疏散,把损失减小到最低限度;二是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三是对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形成调查报告;四是善后和恢复工作等。
3.应急处置行动组全体成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联系方式在二级学院备案。
(三)后勤保障组及主要职责:  
1.组长:冯励行
成员:孙晓音(财务处)、安国庆(保卫处)、王青华(学生处)、赵建才(公卫处)、李红卫(车队)
2.后勤保障组的主要职责:一是提供救援所需的资金、器材以及救援后备人员;二是做好应急车辆、器材、设备、人员、伙食的调度安排工作;三是向上级及有关部门请求紧急物资支援;四是负责事故伤害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安排家属的食宿,做好生活服务等。
3.后勤保障组全体成员随时保持电话畅通,联系方式在接警中心备案。
四、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及时控制。要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抓苗头,认真开展学生实习期间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强化信息的广泛收集和深层次研判,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要把突发公共事件控制在萌芽阶段,控制在一定范围内,避免造成社会秩序失控和混乱;
(二)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学院成立实习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全面负责实习期间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形成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在实习期间一旦发生重大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做到快速反应,正确反应,正确应对,处置果断,力争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分级负责,落实责任,确保师生生命财产不受损失;
(四)系统联防,群防群控。发生突发公共事件后,各相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开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级部门系统联动,群防群控的工作格局;
(五)区分性质,依法处置。在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过程中,要坚持从保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角度出发,按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工作原则,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做到合情合理、依法办事,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六)加强保障,重在建设。从法规上、制度上、组织上、物质上全面加强保障措施。
五、预防与预警机制
(一)预防措施
1.二级学院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实习,必须事先报教务处审批,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手续(附《校外实习(实训)审批表》)。严禁未经允许带学生集体外出实习;
2.建立并完善学生、实习带队(指导)教师、二级学院、学校逐级负责的学生实习实训安全责任制,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二级学院在学生实习出发前,对师生进行实习动员和安全教育,认真学习《学生参加集体实习规定》、《学生自己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实习规定》、《关于加强实习实训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文件。二级学院与每一名实习学生签订安全协议书,落实主要安全责任人。学生签署安全承诺书;
3.二级学院与实习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必须明确规定有关学生实习期间劳动防护、安全生产、岗位操作规范培训等内容。30天以上的实习,实习单位必须为实习学生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明确理赔方式,落实相关责任。30天内的实习依据学平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4.实习出发前,各二级学院召开实习带队(指导)教师工作会议,强调实习期间的工作职责,强调学生的安全,并拟定本次实习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
5.到实习单位后,由实习单位相关部门专门负责安全方面工作的人员现场进行安全和保密教育;
6.进入实习岗位后,由指导师傅讲授安全操作规程;
7.实习开始后,带队教师每天要走访学生宿舍,检查学生使用电源情况,做到不私拉电线,做到人走断电;
8.带队(指导)教师按照学院《实践教学带队人员工作职责》、《实践教学指导老师工作职责》严格要求自己、严格管理实习学生,随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向,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9.对个别严重违反校企管理规定且不思悔改的学生,终止实习,并立即送回学院按有关规定处理;
10.在实习过程中,教务处、相关二级学院要定期巡回检查,并做好详细的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化解矛盾,消除隐患;
11.带队教师要保证通讯联络畅通,每天做好实习的书面纪录。如实习中发生重大问题,要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及时向学院及学校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迅速妥善解决问题。对因重大失误造成安全事故和意外事件发生的,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二)预警机制
1.信息报送原则
1)迅速:最先发现突发事件的部门和个人应及时向实习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总指挥报告(电话:82601110),不得延报。特殊情况直接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2)准确:信息内容要客观翔实,不得主观臆断,不得漏报、瞒报、谎报;
3)事件情况发生变化后,应及时续报。
2.信息报送机制
紧急电话报送系统: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召集实习突发事件处置机构全体人员通报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行动组和后勤组应按照指挥中心的部署开展工作。
3.应急信息的主要报送内容
1)事件发生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害情况;
2)事件发生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事发地点有关部门或学校在现场人员已采取的措施;
4)公众及媒体等各方面的反应;
5)目前事态发展状态及初步处置过程和结果;
6)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六、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带队教师要第一时间,向学校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总指挥报告,同时向二级学院应急处置行动组报告,并积极配合实习单位采取措施进行自救或救助工作。先切断电、水等引起事故的源头,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
(二)应在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的指导下展开工作,积极做好现场疏导、抢险救灾及自救、互救工作;
(三)应急处置行动组,接到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指令后,行动组成员应立即赶往出事现场,在实习承接单位、相关当事人的协助下积极妥善处理。应急处置行动组成员要保证学生的安全,保护好现场,收集第一手资料。帮助维护救援现场秩序,协助医护人员抢救、运送伤员,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救援现场;
(四)医疗救护:协助组织力量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伤员能够得到初步的救治;
(五)后勤保障组接到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指令后,应准备资金、车辆、物资以及后备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协助行动组展开救助。做好事故伤害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稳定家属情绪,安排家属的食宿,做好生活服务。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及时向师生通报情况,稳定学生的情绪,并协助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避免激化矛盾;
(六)学生的安置:现场还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将实习学生转移到安全的区域,妥善安置;
(七)协助消防部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八)事故处理过程中需要当地公安部门协助的,要如实向公安部门说明情况请求协助,并积极配合、协助公安部门调查;
(九)实习带队教师必须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避免引起其他实习学生的混乱;
(十)严格信息发布制度,未经学院安全稳定办公室同意,不得接受采访,特殊情况时,有专人接待,并要冷静面对媒体采访。
七、快速应急处置报告处理程序图
 
八、善后与恢复
(一)应急处置结束后,应马上转向善后恢复阶段,争取短时间内恢复正常实习秩序;
(二)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助工作,对有各种保险的伤亡人员要帮助联系保险公司赔付;
(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继续实习。实习环境恶劣的要安全及时地将学生撤回学校,另行安排;
(四)严格信息发布制度,确保信息及时、正确、客观、全面,稳定校园秩序,避免不必要的恐慌和动荡;
(五)召开实习学生会议,或安排专人接待学生家长,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的稳定工作;
(六)总结经验教训,要引以为鉴,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九、附则
(一)本预案是学校实习教学期间处置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的文件,各二级学院在组织实习期间要严格遵照执行;
(二)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中,对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予以表彰;对负有直接责任的部门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预案的启动实施,由实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中心总指挥决定。所有成员要认真贯彻执行本预案,严格执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安全,并保证联系方式畅通、便捷;
(四)本预案由教务处、保卫处、学生处共同制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五)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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