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7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处:
接省教育厅通知,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评选工作即将开展,现就我校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内出版的教材(包括新版、修订版和重印,以版权页的出版时间为准)。
(二)我校教师任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有出版社正式出版的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高职、成教使用的各学科(专业)各类教材(包括文字教材,电子教材及CAI课件),不包括学术专著。
二、申报条件
(一)内容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目标。
(二)内容阐述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具有可读性,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并体现学科行业新知识、新技术、新成果。
(三)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要求恰当,取材合适,反映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改革最新趋势,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四)文字表述准确、流畅,符合规范化要求;插图正确,文图配合恰当;电子教材及CAI课件,文、图、声配合标准。
(五)推荐教材须经过我校2届以上(含2届)学生教学实践检验,并得到普遍认可。
(六)已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教材原则上不再受理申报,获奖教材的修订版再版内容更新二分之一以上、且质量有明显提高的,可参加申报评审,但须同时提交前一版次教材样书。
(七)分册出版的丛书、套书,合用一个书号的,只能以整套参评;分别使用书号的,既可以整套参评,也可以其中一册参评。如套书有多名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且不属于同一高校,由其中一本教材的第一主编(或第一编者)所在学校对整套教材进行申报。
(八)本次评选向创新创业教育类、实验实习实训类教材倾斜。
(九)内容必须为原著,严禁涉嫌抄袭的作品上报。
三、申报办法
(一)教材第一主编向所在学院(部、处)提出申请,由二级学院(部、处)进行初评,将评审结果报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05),按规定限额申报,每院限报1-2门。
(二)申报教材至少要经过校外2名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进行初评,并根据教材的类别(文字教材和电子教材)填写相应的评议表。
(三)申报材料:
1.《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附件1);
2.《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书》(附件2);
3.《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附件3);
4.教材样书3本(套)。电子教材及CAI课件要有光盘及运行说明书。
以上材料一式3份装入档案袋中,并将附件2复印后贴于档案袋表面。
四、报送要求
请于5月3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版、纸质版报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05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雷军莉
联系电话:82616676
附件:
1.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汇总表;
2.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申报书;
3.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优秀教材专家评议表。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