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申报省级特色专业及培育校级一流专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7
各教学单位:
为了加快我校特色专业(群)的培育、转型发展和建设的步伐,配合遴选省级特色专业申报工作,2016年度学校计划共培育校级一流专业6个(包含拟申报省级特色专业)。对于此次遴选确定的校级一流专业特别是拟申报省级特色专业,学校将进行重点扶植。
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16年4月29日下午14:00-17:00
二、会议地点:行政楼516会议室
三、遴选对象:拟申报省级特色专业和已申报校级一流专业的全部专业,具体名单如下:
答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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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省级特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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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校级一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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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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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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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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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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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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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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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申报省级特色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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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校级一流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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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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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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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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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国际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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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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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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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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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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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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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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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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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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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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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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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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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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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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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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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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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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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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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与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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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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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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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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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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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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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遴选将以答辩形式进行,以学院为答辩单位参与,请各学院指定一人进行答辩。答辩重点放在已有申报基础、专业特色凝练和现存短板对策上。
四、答辩要求:每个二级学院答辩总时长不得超过20分钟,专家提问10分钟。请各二级学院于2016年4月28日中午前将答辩PPT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396831010@qq.com邮箱内。
五、评选立项后,请被确定为申报省级特色专业的所在学院按照《本科特色专业建设标准》填写特色专业申报书(见附件2),重点突出专业特色凝练。材料上交时间:2016年5月16日下班前,将省级特色专业申报书及相关支撑材料报教务处教研科(行政楼205室)。
相关事宜可咨询答辩秘书:张冲 82601935;雷军莉 82616676。
附件 1:本科特色专业建设标准
2:特色专业申报书
学科办、教务处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