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生专业备案工作及2017年高职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2-27
各高职学院及相关部处: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高等职业学校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陕教高办【2016】40号)精神,现开展2017年高职高专拟招生专业申报工作,因上报信息复杂,需多部门通力合作、准时提报、共同完成。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教务处负责本项工作的总协调,并完成相关资料的汇总,并提报全国高等职业院校专业设置管理公共与信息服务平台;
2.各高职学院负责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新增专业及方向的师资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提供,准备并提交2017年拟新增高职专业申请资料。各高职学院于2016年9月23日(周五上午下班前)前将本学院2017年拟招生高职专业招生意愿(附件2)提交教务处教研科,文商学院、理工学院需各提报一个拟撤销专业名称,在附件2中注明即可。
3.招办负责 2016年实际招生高职专业招生情况统计表(附件1)的填报工作;负责2017年拟招生高职专业招生意愿(附件2)的填报工作。
4. 创就中心负责高职各专业2016届毕业生实际就业率统计表(附件3)的统计工作。
5. 财务处负责2016年高职各专业学费的填报工作(附件1,学费栏)。
6.教学质量评估中心对全部数据信息进行审核。
7.填报过程中需要协助的其它部门应全力配合工作。
教务处
201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