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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专业设置视频会议精神
发布日期:2012-12-10

 

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专业设置视频会议精神
加强我校本科专业内涵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
 
2012年12月3日下午,教育厅组织全省各高校参加教育部本科专业设置视频会议,我校教务处副处长赵玉秀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议由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张大良主持。会上,教育部部长助理林蕙青对《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修订的背景、主要原则及特点做了介绍,并部署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1.新目录新规定修订的背景
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的修订对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具有全局性、基础性和战略性意义。专业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基本单位,关系到人才培养目标与规格,关系到教育教学资源配置和协调,关系到教育质量和效益,也关系到高等教育与社会发展的协调与适应。因此,科学合理的专业设置是高等教育优化结构、提高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的基本保证。
    专业目录是高校设置专业的重要依据,是国家经济社会所处发展阶段在人才需求、人才培养方面的集中反映,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学科的发展、社会分工的变革以及教育对象的变化,都直接影响着高校的专业设置和调整。进入新世纪以来的十多年,是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科学技术突飞猛进、高等教育发展实现历史性跨越的时期。社会进步和高等教育自身发生的巨大变化都对本科专业目录及专业设置提出了新要求。一是国家发展新的历史方位对本科专业设置提出了新要求。随着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五大建设的全面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施重点产业结构调整等,都对高校专业设置提出了新要求。二是科技进步日新月异,新兴学科、交叉学科不断涌现,对高校本科专业设置提出了新挑战。三是高等教育大众化的阶段性特征要求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本科人才培养结构和专业设置模式,满足社会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的人才需求。四是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的建设和发展亟待深化专业设置及调整机制改革。这是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的重要内容,也是建立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内容。一方面要形成高校自我激励、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另一方面要形成政府部门对专业设置有效宏观管理、质量监督和支持服务的运行机制。
因此,新《目录》和新《规定》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重要行动,是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是适应国家、区域经济要求专业动态调整的需要。
2.修订的主要原则
(1)适应国家(区域)经济要求,动态调整;
(2)遵循学科发展规律,本科、研究生目录有力衔接;
(3)专业设置标准,引导专业建设;
(4)根据国情、区域经济需要、校情设置专业,必要时借鉴国际做法。
3.新目录新办法的特点
本次会议指出新目录的特点:一是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需求,尤其是新领域,注重应用型、复合型、创新性人才的培养。二是更加适应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的新要求。按照“以宽为主、宽窄兼顾”的原则,合理确定专业口径,既有满足综合性大学培养“宽专业、厚基础”人才的宽口径专业,也有面向行业和企业需求、培养应用型人才的特色专业,更好地适应了我国高等教育多层次、多类型、多规格人才培养的新需要。三是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新目录的专业学科内涵更加清晰,特别是与研究生学科目录保持较好的一致性,实现了本科教育与研究生教育在学科专业上的有机衔接。四是形成了既统一稳定又相对开放的专业目录体系。新目录中设两类专业,即基本专业和特设专业,并实行两种管理方式。基本专业是学科基础比较成熟、社会需求相对稳定、布点数量相对较多、继承性较好的专业;特设专业是针对不同高校办学特色,或适应近年来人才培养特殊需求设置的专业。其中,基本专业每五年调整一次,相对稳定;特设专业处于动态,每年向社会公布,实现了本科专业目录的稳定性和开放性的结合,既保证了专业目录系统的完整统一,又为学校专业设置的动态调整提供了机制保障。五是高校设置专业自主权得到进一步落实,并构建起专业设置宏观监管新机制。
4.部署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
新目录新规定的实施将带来新一轮高校专业结构的调整和优化,进一步有力推动高等教育提高质量、内涵发展。林助理要求各高等学校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以新《目录》和新《规定》颁布为契机,重点做好本科专业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新型专业管理方式转变、专业评估监督体系的建立健全四个方面的工作,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使之更加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人的全面发展需要。      
会后,陕西省教育厅郭力宏副厅长就陕西省本科新专业设置工作作了重要指示:
1.要求各高校召开院系主管教学工作会议,研讨如何以新目录新规定为契机来加强专业内涵建设,大力开展教学改革?
2.高教处要做好从审批制到备案制的管理方式的转变,做好专业设置指导和信息服务工作。做好专业布点、需求情况的公示工作。做好组织专家对高校专业建设年度评审工作,做好专业评估工作。
3.放开专业不是无限制,学校应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定位、办学资源、师资、实验实训条件等条件,统筹考虑进行专业备案。应建立和完善专业建设保障机制,开展专业自评工作。
(1)报、审、批、建的主体在学校,千万不要为了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要发挥作用,以此为契机,搞好专业建设和教学改革。学校应高度重视新设专业的建设,保证新设专业的办学条件,发布专业建设年度质量报告,接受年度检查和社会监督。在新设专业首届学生进入毕业学年时,接受专业评估;
(2)新设置的专业与学校办学定位、学科特色相关性不大的,无相关经验积累的不要申报;
(3)省内布点已经超过20个的,其它学校就不要报了;
(4)陕西省将根据专业年度质量报告来考核,重点考查招生计划落实情况和专业拨款两项,实施红、黄牌制度。
高教处袁宁处长就新专业设置工作作了补充,新专业设置在3个以内比较合理。应将工作重心放在现有专业整合、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上。
新增专业年度评审工作重点放在:
(1)专业就业形势的预测与分析,要求数据支撑;
(2)有支持开办专业的师资,形成教学团队,四年课程教师要备齐,每个专业保守估计需要20--30名教师;
(3)经费投入,每个专业最低开办经费也得上百万;
(4)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生源少实施预警、调控、限招、停招等方式,影响次年专业申报工作;
(5)人才培养方案、教材、课程、图书文献资料、实验实训室等建设也是考查的对象。省内将强化监督作用,重点检查专业建设状况,落实不到位的亮黄牌,发展规划处将削减该学校的招生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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