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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教材建设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09-05-30

 教材建设是学院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学院教学质量,影响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为加强我院的教材建设管理工作,适应教育和教学改革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章  教材建设工作的管理机构

一、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是学院教材建设的领导机构,其职能是负责学院教材建设的相关工作,其中包括教材的选用、订购、编审、推荐出版、开展教材研究和优秀教材评选等工作。

二、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若干名委员组成,主任由学院院长担任,副主任由教务长担任,委员由部分学院领导、各二级学院院长和教学专家担任。设秘书长一人,在教务处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教材建设管理工作。秘书长由教材建设委员会推荐、任命,办公室主任由教材科科长兼任。

三、二级学院()设教材建设小组,负责本部门的教材建设工作。

组长由二级学院院长担任,成员至少由两名具有丰富教材编审经验的专家担任。

四、教研室主任要在二级学院教材建设小组的领导下,重点抓本教研室教材的选用、教材的编写及编写质量和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教材建设会议,研究教材建设管理工作。

第二章  编写、印刷、出版教材的管理

一、编写教材的原则和要求

(一)教学计划开设的课程,尽量选用近年出版的高职或本科国家规划教材和省、部级获奖优秀教材。对社会上已有公开出版的教材若要编写,必须提出“重编”的充分理由。

(二)专业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是编写教材的依据,教学计划中没有设置的课程不列入教材建设计划之中。编写教材必须符合课程大纲要求。

(三)编写教材要突出应用型教育特点:基础课要以应用为主,以必须、够用为度,以讲清概念、强化应用为教材重点;专业课要强调实践技能,强调针对性和实用性,有利于提高学生创新能力、就业能力,促进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

编写的教材要紧密结合我院专业建设发展和教改工作的实际。积极支持在教改基础上体现学院教学特点的新编教材。

(四)教材主编应具备的资格及要求

1.具备讲师以上职称,五年以上教龄;

2.必须讲授本课程两遍以上,并有完整讲稿,熟悉本课程教学内容、现状及发展前景;

3.在同一时间段内,一个人只批准一部教材列入教材编写计划。

5.编写教材内容要本着“少而精”的原则,内容要精练,主次分明,详略得当,文字通俗易懂,图表与正文密切配合,每学时字数在3500-4500之间,每本教材原则上不超过30万字。

二、申报审批自编教材的程序

自编教材分四类,采用不同审批程序。

(一)教学计划内课程的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和习题集,由教研室提出申请,报二级学院或基础部、体育部审核,二级学院院长或基础部、体育部主任同意并签字,在教材科备案,由教材科组织印刷。

(二)院内课程讲义,由编者填写编写申请表,二级学院或基础部、体育部组织专家组评议、审定,由二级学院院长或基础部、体育部主任填写意见并签字。编写完,审校后,报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注册登记,由教材科组织实施。

(三)公开出版的教材需先经“院内讲义”,使用1-2届后,提供师生使用意见、专家评审意见,经教材建设委员会组织专家讨论、评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由出版社或某大学组织,由几所院校合编、我院教师参编的教材,需经二级学院院长审批同意参编,在教材科备案,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不再审批。但在我院使用,需经二级学院组织专家组评议、讨论通过。

三、学院教材建设计划的制定

(一)二级学院和基础部、体育部在每年10月份组织教研室根据学院专业发展和教学任务要求,制定本部门的自编教材编写计划,报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对于需要公开出版的教材和校内讲义,要填写“西安思源学院自编教材申请表”,公开出版的教材报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审核批准。

(二)每年11-12月,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根据各二级学院、基础部、体育部提出的教材编写计划及申请,召开教材建设会议,经研究讨论,制定出学院年度教材建设计划。

(三)学院年度教材建设计划通过教材建设会议纪要形式下发到各委员和二级学院、基础部、体育部。

四、编写教材的实施

(一)二级学院对列入学院教材编写出版计划的教材编写任务要给予足够重视,督促编者做好编写工作,并折算教师工作量,在工作和实验条件等方面为编者提供方便,确保编写任务按期完成。

(二)对列入学院教材建设计划的教材,编写中所需参考资料及复印、打印,学院给予一定支持。

(三)编者要按教材编写计划按期完成编写工作,若推迟2年,则编写任务自动退出计划。以后再要求编写,需按新编教材重新申报。

(四)计划内公开出版教材和校内讲义均由学院负责联系出版社和印刷厂。

(五)公开出版教材需与出版社签订两个协议:主编与出版社签订实施协议,包括:交稿日期、编写要求、稿费支付等;学院与出版社签订使用协议,包括:教材的价格、使用数量、供书时间、购书折扣等。

五、审稿

(一)教学参考书及实验(实习)指导书等辅助教材,由编者所在二级学院(教研室)负责自行审稿。

(二)自编讲义完稿后,由所在二级学院推荐一位教师审稿。审稿人应由对该课程或相关学科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的副教授以上人员担任。审稿人按课程教学大纲和自编教材的编写要求对讲义进行审校,并提出审核意见。主编应按主审人的意见对书稿进行修改。

(三)公开出版教材在完稿后出版前,由教材建设委员会请同行专家进行审稿,对书稿提出评价和修改意见。

(四)学院评审会议人员由教材建设委员会委员和评审专家组成。

(五)公开出版教材审稿人的审稿费按100/10万字的标准计算,校内讲义的审稿费按80/10万字的标准计算,从教材编写基金中一次性支付。

(六)建立学院教材评审人员库,每次会议的评审人员,根据评审教材内容,从评审人员库中进行选聘。评审时,采用主编回避制度。

六、编写教材的稿费

(一)公开出版教材的稿费,由出版社依据与主编签定的协议,由出版社直接支付给主编,如何分配由主编决定。

(二)校内教材、实验实习实训指导书的稿费计算方法为40/万字×字数(万字)×使用量系数,使用量系数分为三类:使用量<500,系数为1;使用量≥(5001000)册,系数为1.2;使用量>1000册,系数为1.5。从教材编写基金中一次性支付给主编。

第三章  选用教材的规定

一、教材选用原则

(一)选用教材必须与教育类型相吻合,与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相一致,尽量选用国家、省级规划教材或获奖的同类优秀教材。

(二)选用的教材基本内容应符合本门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取材新颖,内容的阐述要循序渐进,富有启发性,便于自学,使学生能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利于学生心灵、智能和工作能力的培养。

二、选用教材的程序

(一)每学期期末由二级学院下达下学期教学任务,明确开设的课程名称及所属教研室。

(二)开课教研室主任认真听取开课教师和有关专业教研室对使用教材版本的建议,汇总成表,然后召开教研室全体教师会议,对每门课程教材进行讨论,确定所选用教材

(三)对于二级学院审批过的院内讲义,学院审批过的公开出版教材,可优先使用。

(四)对于未经学院审批,个人编写出版的教材,使用前必须经二级学院组织专家讨论审批。未经审批的个人编写教材,教师不能私自决定使用。

(五)教研室将下学期各课程选用的教材报二级学院,由二级学院教材建设小组审批,院长签字同意报教材科。

(六)教材科汇总归类各二级学院选用的教材,并审查。

1.对更换原使用教材版本的情况进行了解、询问;

2.对同一门课程,使用不同教材的情况进行了解、询问;

3.对教材价格进行比较、监督;

4.统计高职教材、规划教材的使用比例。

三、订购教材

(一)教材科依据订单,组织招标,选定进书单位。

参加人员:教材建设委员会秘书长、教材科科长、各书商或出版社代表。

(二)签订协议,确定教材种类、数量、价格,保证用书按期按量入库。

第四章  优秀教材的评选、奖励

一、评奖条件、原则

(一)凡学院“教材建设计划”内,由我院教师主编的公开出版教材(使用一届)或校内教材(使用二届)均可参评。

(二)评奖教材要有独特性、前沿性、学术价值、创新意识,对我院教学、人才培养发挥作用,给学院带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体评选条件,详见《关于评选优秀教材的有关规定》(西思院发〔2005105号)。

(三)参加评奖,必须有教师和学生使用该教材的反馈意见。

二、评奖程序步骤

(一)申报:每年11月上旬,教材主编填写《西安思源学院教材奖励申请表》,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查签署意见后,将教材连同师生反馈意见交教材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二)评审:教材建设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教材进行评审。

(三)公示结果,征求全院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意见。

(四)院长批准,公布优秀教材获奖名单。

(五)财务处支付奖金。

三、奖励 

(一)凡获得国家(指教育部)、省级(指省教育厅)优秀奖的教材,凭奖状或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奖励文件,按西思院发〔2008125号文件给以奖励。

获部、省级优秀奖的教材,不再参加院优秀教材评奖。

(二)院内讲义获奖最高等级为二等奖。

(三)对参与组织编写教材的学院有关部门和管理、评审人员,设立组织管理奖。

(四)获奖教材将作为评定职称、评选优秀工作者的主要依据,并张榜公布,记入个人档案。

(五)涉及到的知识产权而发生纠纷的,由主编个人负责,返回奖金,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章  附则

一、本办法的解释权归学院教材建设委员会。

二、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〇〇九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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