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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规定
发布日期:2005-11-05
根据我院关于学籍管理工作的决定,自2005108日起,凡涉及学生办理有关学籍异动等手续由教务处学籍科办理。
现将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的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转专业
(一)程序
1、新生入学时报读非统招专业,后经各省(区)补录为统招生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到招办大厅按照程序办理相关统招学生报到手续。
2、本专科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提出转专业意向的,需由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二级学院院长签字审核后,由所在二级学院综合办公室发给学生转专业审批表。学生在表中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及转专业原因,由所在二级学院院长、接收二级学院院长、教务处长签字同意后换取转专业手续表。学生依据手续表中八项内容的先后顺序依次办理手续。办理完毕后将审批表、手续表原件交教务处存档,手续表复印件及申请书交转入班辅导员。
3、对学生提出转专业的,各班、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审核。
4、学生在校期间只能申请办理转专业一次。
(二)时间
新生申请转专业只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一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办理。老生申请转专业的受理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两周内。
二、退学
办理退学手续的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本人直接到教务处领取《西安思源学院学生离校手续表》办理有关手续:
1)六门以上考试不及格学校作退学处理者;
2)未按时报到注册被学院作退学处理者。
其他情况一律到学生处领取《西安思源学院学生退学审批表》办理退学手续。
学生办理完退学手续后,凭《西安思源学院学生离校手续表》或《西安思源学院学生退学审批表》到教务处开具退学证明。
三、休学
办理休学手续的学生,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一般是由于身体的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参军、出国)不能坚持继续上学的学生,由本人申请,辅导员确认,二级学院院长签字,本人持申请书、证明(医院证明、参军证明、出国证明及家长证明)到教务处领取休学申请书办理相关手续。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办理手续,教务处教务管理科(行政楼218室),工作电话:82601895
                                                                                                            2005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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