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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9-04-24

 西安思源学院

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初赛

实施方案

 

一、大赛的目的与任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是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的迫切需要,是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促进高校毕业生更高质量创业就业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我校积极响应国家号召,整合资源、集中力量逐个突破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举办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旨在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创,激发学生的创造力,培养造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力军。通过协同办赛,能使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专业学习紧密结合,与教师科研项目挂钩,进一步提升项目质量;通过指导学生创业项目,开展专题培训和训练营活动,提升创业导师的专业水平。大赛特聘请校外专家担任评审,多种途径为学生项目提供支持,汇集创新创业成果,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提供案例,同时选拔出参加省赛复赛的优秀项目。

二、组织机构

大赛由教务处主办,创业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承办,各二级学院、创新教育研究指导中心、科研处、团委、校友联络办公室协办。

设立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校长担任主任,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校长担任副主任,成员有教务处、创业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及各协办单位的负责人负责大赛组织实施。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负责大赛日常工作。

各二级学院指派专人担任大赛联络人。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按方案要求项目数量完成网络,组织教师、学生参加培训活动,及时与组委会办公室沟通,确保比赛顺利进行。

创新教育研究指导中心、科研处、团委、校友联络办公室从各自渠道挖掘推荐符合本次比赛要求的项目参赛。

三、参赛项目要求

(一)参赛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二)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如果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需提交营业执照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相关复印件、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等。参赛项目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参赛项目根据各赛道相应的要求,只能选择一个符合要求的赛道参赛。

四、赛道及参赛条件

本次校赛对应省赛设“高教主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一)高教主赛道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师生共创组。项目团队成员不受专业、年级、层次限制自由组队。具体参赛条件如下:

1.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 2019 5 31 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应为我校在校生。

2)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参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有参赛申报人的除外)。

2.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 3年(2016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应为我校在校生或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3)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3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31日后注册),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 2 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在校生,或毕业 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企业法人代表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2)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 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 1/3

3)我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 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 师生共创组。参赛项目中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持股比例的只能参加师生共创组,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项目必须注册成立公司,且公司注册年限不超过5年(2014 3 1 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人代表。

2)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在校学生(本专科生均可),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3)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201931日前正式入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 51%,且学生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参加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的项目须为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的项目。根据项目性质和特点,分为公益组和商业组。

1. 公益组。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者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2)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5 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3)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该组。

2. 商业组。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并符合以下条件:

1)参赛申报人须为项目实际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生或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 年之后毕业的本专科生)。

2)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司的项目均可参赛。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人代表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法人代表须为我校学生。

3)师生共创的商业组项目只能参加高教主赛道,不能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五、比赛赛制

此次校赛分为网评、初赛、半决赛、总决赛。

1. 大赛组委会负责指导二级学院教师和学生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任一方式进行报名。报名系统开放时间为45日至515日。

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团队在规定时间完成网报,网报项目数不少于各二级学院学生数的20。学校将不定期通报各二级学院报名进展情况。

每个参赛项目限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成员26名,且每名学生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3项(含3项)。学生参与项目并完成网报即视为修完《创业实践》课程中“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内容,可获得相应学分。

2. 由校内导师和评审专家(含校外)从网络报名的项目中遴选出60项晋级初赛。

3. 通过半决赛,遴选出30项晋级决赛,并举办校级训练营。

4. 决赛评出校赛奖项,并根据评审专家意见和省复赛配额择优推荐参加省赛项目。

六、校赛系列活动安排

校赛系列活动时间安排表

序号

 

 

时长(天)

1

417

校赛启动会(主题报告)

0.5

2

420

基础培训(教师/学生)

3

3

425

导师培训

2

4

516

项目网评

6

5

528

半决赛

3

6

61

训练营

3.5

7

611

决赛

2.5

8

614

备赛训练营

2

         

(一)校赛启动会

1. 表彰。对第四届“互联网+”大赛省级复赛中获奖的5个项目团队及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2. 主题报告。围绕高校创新创业大赛政策解读与参赛意义、“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规则解析、大赛核心筹备流程等三个方面进行全面系统的阐述。通过详实的案例讲解了“互联网+”大赛项目来源、项目选题策略、商业模式构建、计划书制作、答辩BP制作及大赛VCR展示等备赛关键要素。

3. 讲座。为提高参赛项目质量,对大赛提交wordpptVCR三项资料的技巧和提升项目竞争力进行培训,为网评前的最后项目修改提供帮助。

(二)基础培训

激发学生和教师跨界思考,引领学生基于自身优势和专业特色进行创新思考,启发学生怎样从最初的想法走向产品的原型,开启创意实践,准备参赛项目。

(三)校赛

1. 初赛。参赛团队在大赛官网注册报名并提交作品(项目计划书WORDPPTVCR)。二级学院收集本院参赛项目电子版资料交创业服务办公室。地址:双创基地一层北101办公室,联系人:王梦琪,联系电话:18103145826

盲选,对项目计划书(格式为pdfword,不超过20M)、PPT(格式为pptpptx,不超过20M)、VCR(格式为MP4,不超过20M,时长不超过1分钟;生成视频时,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等三项参赛资料进行远程评审,同时提供《校赛网络评审项目综合报告》。

2. 半决赛及训练营

通过现场赛,遴选出参加决赛项目。对进入决赛的项目团队进行路演环节PPTVCR、演讲等环节的辅导。

3. 决赛及训练营

决赛现场录像,形成大赛成果,为后续教学和参赛提供经验帮助。赛后组织省赛训练营,校内外导师严格按照省赛评审标准对晋级省复赛项目团队进行一对一强化辅导,精心打磨完善项目资料。

七、评审规则

参照省复赛评审标准。

八、奖项设置

大赛设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15个,优秀奖若干个;另设优秀组织奖、优秀创新创业导师奖若干个。

奖励标准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九、其他

本实施方案呈报陕西省教育厅,并下发全校执行。

本实施方案由大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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