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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职)校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06]

 

各高职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陕西赛区省级复赛的通知》(陕教高办〔20226号)精神,进一步深化我校高职教育教学综合改革,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造就“我敢闯、我会创”的生力军,激发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热情及教师培养创新创业人才和指导创新创业竞赛的积极性,学校决定举办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高职)校赛。现就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务二处
 承办单位:高职各二级学院
 二、校赛主题
 我敢闯、我会创
 三、赛制及要求
1.校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参赛教师和学生网上报名,每个项目限报学生人数37人,每个学生参与的项目数不超过3项。
2.初赛:由各二级学院组织。高职各二级学院对标参加职教赛道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3.复赛:教务二处组织项目路演及专家评审,遴选出24项进入决赛。
4.决赛:进入决赛的项目将参加由教务二处举办的大赛训练营,并根据决赛专家评审结果,按照省赛配额,择优推荐参加省赛项目。
5.参赛数量:各二级学院按照不低于本学院在校生数18‰的比例组织学生(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18个参赛项目)参加职教赛道;不低于2‰的比例组织本学院学生(即每1000名学生应至少有2个参赛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
6.专职教师、辅导员及相关教学管理人员均可作为大赛项目的指导教师,所有指导教师需留存指导过程资料,原则上专职教师每人参与指导项目不超过三项、辅导员及教学管理人员每人参与指导项目不超过两项。
 四、赛程及相关活动安排
 (一)参赛报名(20225月)
 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cn)或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进行报名。各参赛团队请于531日前在大赛指定系统完成报名工作。同时参赛团队也须向负责人所在学院报名提交作品,有关材料填报及收取时间由各学院确定并通知。
 (二)校赛(20226月上旬)
1.初赛。参赛团队提前提交作品电子版(项目计划书WORDPPTVCR),方可参加初赛。同时以学院为单位将参赛项目电子版资料于62日前交教务二处实践科,项目计划书(格式为pdfword,不超过20M)、PPT(格式为pptpptx,不超过20M)、VCR(格式为MP4,不超过20M,时长不超过1分钟;生成视频时,视频编码为H.264,音频编码为AAC,分辨率为800*600)。
2.复赛及训练营
 对进入复赛的项目团队进行路演环节PPTVCR、演讲注意事项的辅导,完善参赛项目,提升项目竞争力。
3.决赛及训练营
 对决赛项目团队以大赛评审标准进行路演评审、提问、辅导。对于现场赛环节建议录像,以便形成大赛成果,为后续教学和参赛提供经验借鉴,同时备赛省赛。
 (三)省级复赛(20226-7月)
 省级复赛参赛项目由学校按照省级复赛名额,从校赛决赛项目中择优遴选。学校将组织备赛团队进行项目打磨,以提高我校参赛队伍参赛水平。
 五、激励措施
1.学校依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赛参赛项目数设立金奖、银奖、铜奖和优秀奖若干。根据获奖等级,学校给予团队奖金奖励和创新创业成绩认定,并择优向省赛推荐。
2.学校对在第八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良好成绩的学生团队将进行表彰,对学生团队在评奖评优、专升本等方面提供支持政策。学生参与项目,并完成网报即视为修完《创业实践》实践课中“参加创新创业大赛”内容。
3.设“优秀组织奖”。根据各学院学生参与度、学院组织指导及项目获奖情况,对工作突出的学院授予校赛“优秀组织奖”,各学院组织和获奖情况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六、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将本次比赛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实施结合起来,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项目挖掘及培育工作,为在校生和毕业生参赛提供必要的保障支持和跟踪指导。
2.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转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训练和实践,助力学校高职学科专业建设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联系人:李青
 联系电话:029-82616516
邮箱:343702734@qq.com
特此通知。
 
 

                                                                                                                                                                                                                                            教务二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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