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思源学院关于高职学生补办、换发学生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9]
各高职学院:
根据我校学生证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学生证补办、换发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1年4月23日前各学院将《西安思源学院高职补办、换发学生证审批表》报送至教务二处。
二、办理程序
凡我校在籍学生,在校期间因保管不慎或其他原因造成学生证损毁、遗失或内容变更的,按以下程序申请补办、换发:
1. 学生证丢失,学生到所在二级学院挂失备案,提交学生证补办书面申请;
2.学生证损毁或内容变更需要换发,学生到所在二级学院进行登记,提交学生证换发书面申请,并交回旧证;
3.各二级学院填写《西安思源学院学生证补办、换发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由学生管理院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4.各二级学院按以下流程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学生证补办、换发手续:
(1)持《西安思源学院高职补办、换发学生证审批表》至财务处(行政楼108)缴费。
(2)持《西安思源学院高职补办、换发学生证审批表》及财务处出具的缴费单至教务二处,领取空白学生证。
(3)按规定时间到校办(行政楼215)办理用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盖章时间另行通知)。
三、具体要求
1.补证、换发学生证所填写的信息需与我校教学管理系统信息保持一致,请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
2.学生证补办后,如找回遗失学生证的,须立即将遗失的学生证原件送交教务二处注销,一人不得同时持有两个学生证。
3.每个学生每学期只能补办、换发一次学生证。毕业学年第二学期遗失学生证的原则上不再补发,如有特殊情况,须附书面申请说明原因,经教务二处审批后方可补办。
4.补办、换发学生证时应缴纳学生证工本费5元/证。
5.补办、换发学生证以二级学院为单位报送补办学生证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学生证是学生身份证明,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应妥善保管,严防遗失。学生遗失证件后,应尽快到所在二级学院挂失备案,并按学院规定的学生证补办时间申请补办。
2.凡有以下行为之一者,除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将其所持证件扣留或没收外,还应视其情节和认错态度给予纪律处分:
①假称学生证遗失而补领学生证或同时持有、使用两个学生证;
②擅自涂改学生证内容(学院、年级、家庭住址、火车乘车区间等);
③借用他人学生证或转借学生证给他人购买减价火车票。
3.学生在校期间,学生证以补办二次为上限。凡第二次丢失学生证者自申请之日起下一学期再予补发。
特此通知。
教务二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