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含专升本)在校学生。
二、预警目的
学业预警是针对学生学习困难或在校期间出现严重学业问题的情况下,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通过学校、学生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有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三、 工作原则
以生为本,预防为主。把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业情况作为预警的重点工作,提前预警,最大程度减少因学生学业不合格所做的学籍处理。
科学预警,及时通报。做好日常对学生学业情况的监测工作,及时启动学业预警,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属人管理,落实责任。按照学生管理职责的归属,由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落实本学院学生的预警通报及相关工作,记录过程并通报到家长。
四 、预警等级与处理程序
(一)学业预警按照危机程度设置为两级:一级预警和二级预警。
(二) 一 级预警范围
1. 未履行学校规定手续,每学期未按时报到注册或连续一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2. 在校期间累计参加补考(含重修)达5门次;
3. 在校期间累计补考(含重修)后不及格达5门次;
4. 一 次留级后累计补考(含重修)后不及格5门次;
5. 学位资格审核前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足300分;
6. 第七学期结束,仍未修满通识教育选修课学分。
(三)二级预警范围
1. 在校期间累计参加补考(含重修)达3门次;
2. 在校期间累计补考(含重修)后不及格3门次;
3. 一 次留级后经补考(含重修)仍有不及格3门次;
4. 第六学期第九周前大学英语四 级考试成绩不足300分;
5. 第五学期结束,未修满通识教育选修课规定学分的1/2。
上述预警范围中涉及课程门次数均不包含通识教育选修课。
(四)预警处理程序
1. 达到一级预警程度的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将学生的材料经二级学院确认后,报送教务一处,由学校下达一级预警通知(附件1)。
2. 达到二级预警程度的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好相关材料,由二级学院出具二级预警通知(附件2)。
3. 各级预警通知由负责人以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到学生家长,并要求学生家长书面回复。邮件回执单上应注明所发邮件的简要内容,并与告知函、家长回复等一并留存至该生离校后一年。
4. 达到各级预警的由负责人和相关人员(不少于两人)与学生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
5. 发出预警的期限为每学期开学一个月内根据实际情况完成预警手续。
6. 学业预警发出的同时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应针对该生制定具体的改善措施(一人一方案),确保预警学生学业情况有所好转。
五、教务一处要对学业预警实施办法的落实情况及对预警学生具体改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及时通报。对未按照实施办法落实预警、未制定预警学生学业改善措施、制定预警学生学业改善措施未落实等情况将对有关单位视严重程度给予一般或严重教学事故。
学业预警制度是督促学生完成学业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及其他学生管理干部学习有关规定,领会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六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学业预警实施办法》(西思院教〔2018〕33号)不再适用本科(含专升本)学生。本办法由教务一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