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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质量双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9-20

 

西安思源学院关于开展“本科教学质量双月”
活动的通知
 
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学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高教30条”),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学校决定于2013年9月22日起,至11月22日止,在全校开展本科教学质量双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全校性的“本科教学质量双月”活动,引导全校坚持教学中心地位,引导各级领导树立“办学以教师为本,教学以学生为本”的办学理念,并贯彻落实到具体的管理工作中;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更新教育观念,规范课堂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创新教学方法,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各单位规范教学管理,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与监控长效机制。
二、活动主题
提升教学质量,亮出人生最精彩的一堂课。
三、活动形式
由教务处、人事处、督导团统一组织,各二级学院(部)具体组织实施。活动地点、时间及内容等由各二级学院(部)确定,教务处、督导团组织人员随机参与。
四、活动内容与时间安排
时间:2014年9月22日11月22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 学习阶段:9月22日~10月5日(第4、5两个教学周),各部门组织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学习教育部、省教育厅与教学相关的指导性文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第二阶段 教学质量提升阶段:10月6日~10月26日(第6、7、8三个教学周),以部门为单位开展活动,以各专业的能力培养示范课和精品课程为重点,全面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一)能力培养示范课
对象:全体本科授课教师
形式:教研室安排专业负责人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的能力体系,提出主干课程的能力培养要求;各课程主讲人选择典型内容设计课堂教学方案,并经教研室集体备课;各部门组织进行教学方案审查并听课(对口联系的校领导应参加,督导团也要派人参加)。
要求:紧密围绕能力培养要求开展;教学设计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课堂组织严密、形式灵活多样;使用现代先进教育技术和教学手段;适时介绍相关领域的前沿知识和信息,教学方法运用自如,内容讲授应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点,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学生能力培养。建议课堂追入综合训练、案例教学、启发式教学、PBL教学法、情景模拟、项目伴随式、团队作战式或开放式教学等方式,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特别要加强课堂提问,以引导思维、延展教育类问题为主。各单位可挑选部分教学方案水平及授课质量均较高的课程,重点培养,教师撰写课改、教研文章,学校开展评选活动,校刊出一期“课堂教学质量提升专刊”,由高等教育发展中心整理发行。
(二)精品课程
1. 对象:校级重点课程、精品课程,省级精品课程、精品资源共享课。
2. 内容:
(1)检查建设进展、成果、经费使用情况;
(2)教学基本文件一致性、合理性、科学性的专项检查;
(3)督导团进行课堂教学重点听查,要求随堂跟查至少3次以上,示范听查课至少2次。
二级学院(部)应成立课堂教学质量评议与指导专家组。原则上由教学经验丰富的高级职称教师构成,也可选用1-2名教学效果优异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参加,应考虑学科专业门类的覆盖面;明确组长,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二级学院(部)指定,必要时可以采取学院交叉组队、争取外援、校外聘请等多种方式组队。活动任务除完成规定动作外,各部门可同时策划、组织其它检查项目。组队情况和工作计划于第二阶段开始前向教务处备案。
第二阶段完成后,教师、教研室、二级学院(部)、教务处要逐级总结,做好整改与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第三阶段 教学质量集中检查阶段,10月27日~11月22日(第9、10、11、12周四个教学周)。
(一)对象:全校统招教学单位
(二)检查人员组成:
检查人员包括督导团、教务处、质量监控中心、校外专家、各二级学院(部)课堂教学质量评议与指导专家组等人员。
(三)开展形式:
与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同步展开工作,进行教学进度检查、教案检查、实验报告-作业检查、课堂教学检查、实验-实训-实习质量专项检查、实验室利用率、实验室开放情况、学生评教、教师评学、领导评教、教学归档情况的检查。
五、活动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部)、教务处尽早提出工作安排,紧抓落实,不得以活动开展为由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二)各小组要严格工作纪律,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听课任务,认真填写听课评价表,并及时对授课教师进行指导及纠正,对授课质量问题大的课程及教师应跟踪检查。评价表信息填写要求真实准确,客观公正,不得刻意拔高或贬低。
(三)专家听评课按实际听课时数记工作量(以听课评价表为准),虚填听课评价表或请他人代填按教学事故处理。
(四)专科授课检查通过重点对象随堂跟查的形式进行,本科授课检查以听课组集中听课、重点对象随堂跟查的形式进行。
(五)授课教师要认真备课、精心组织教学,上课时应携带教学大纲、教材、教学进度表、教案、平时成绩记分册、教师授课手册等教学材料。主动接受专家组的检查、询问。每名本科被听课对象至少应由3名听课组成员听评。
(六)本次听课评价结果将作为考评任课教师的重要依据,任课教师必须为良好以上,合格教师要求限期整改提高,不合格教师应做停课处理
(七)听课活动结束后,由各二级院(部)按月统计听课工作量,二级院(部)长签字,教务处审核,报校领导审批。
附件:1. 相关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2. 专项听课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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