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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4

 

 

 

 

 



关于2016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答辩工作的通知

根据本学期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和相关文件精神,2016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于本学期第十周至第十二周进行.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环节的管理,顺利完成答辩,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小组

答辩工作小组由专业负责人、骨干教师组成,尽可能选用副高以上职称教师,一般以3-5人为宜。设立组长1人,秘书1人。具体负责组织答辩全过程,有效管理答辩现场;统一答辩要求和评分标准;审定学生答辩资格,给出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成绩、答辩成绩和答辩评语。

二、答辩时间安排

1.第九周(58日前)为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查时间,同时做好答辩准备工作。

2. 第十周、第十一周(59-519日)为集中答辩时间。因学校520日有重要工作安排,所有专业必须在519日前完成答辩及补答辩。

3. 第十二周(529日前)评定出答辩成绩和毕业论文(设计)综合成绩。

4.第十三周(62日前)各院将论文成绩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5. 第十四周(68日前)推荐本届学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同时对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总结。6月底前完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集统版与成册工作。

三、答辩前准备工作

1.58日前,教研室收齐学生论文(设计)正稿(电子版,纸质版按评阅教师人数提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分表,并进行汇总、整理后移交给分院答辩工作小组

2.各答辩小组组长组织本小组成员对学生论文(设计)进行评阅和打分,并有针对性地拟定出35个预提问题。

3.分院答辩工作小组依据指导教师、评阅教师的评定意见进行答辩资格审查。

4.各专业可在正式答辩前组织预答辩或公开(示范)答辩,使参与答辩的师生明确答辩过程和纪律要求。鼓励学生在论文宣讲环节使用多媒体演示,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答辩环节注意事项

1.答辩资格。凡本科生毕业论文按计划完成者,其毕业论文经分院答辩工作小组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获得答辩资格。

2.答辩前要认真布置答辩现场,并对参与答辩的学生提出要求,保持现场安静,禁止答辩进行中随便出入。

3.为加强大学生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杜绝毕设抄袭及非正常引用等学术不端现象,保证毕业论文质量,学校要求采用“同方知网论文检测系统”对2016届本科生最终提交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复率检测,学生上交论文最终稿须附完整的比对检测报告。一般论文(设计)的总复写率不得超过30%,超过此比例不得参加答辩。

4.答辩形式。答辩具体组织形式由二级学院统一标准,如是否做答辩现场点评、现场结果反馈等,并务必提前一周告知学生和答辩教师。答辩工作小组组长组织毕业答辩工作。指导教师可旁听被指导学生的论文答辩,但不能参与答辩和答辩成绩评定工作。宣讲时每位同学须报告自己毕业论文的主要内容,并回答答辩教师的提问。论文宣讲时间由分院答辩工作小组确定,一般为10-15分钟,答辩时间为10分钟。答辩小组秘书应做好答辩记录。答辩记录包括答辩时间、地点、答辩小组提问及学生回答等内容。

5.答辩教师要做好充分准备,提问方式要恰当,不向学生提出与本论文(设计)无直接关系或难度过大的问题。严禁将答辩提问问题提前告知学生。

6.答辩工作结束后,答辩小组应按统一的评分标准和评分办法,评定每个学生的答辩成绩,做到公平公正。

五、成绩评定

1.评分标准。

依据《西安思源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2.评分办法。

1)论文(设计)综合成绩=论文(设计)写作成绩(占50%+论文(设计)评阅成绩(20%+答辩成绩(占30%)。由各专业指定负责人进行汇总、计算评出。

2)评定等级

根据综合成绩确定相应等级,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90100分(含9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 及格:6069分;不及格:059分。论文(设计)最终成绩用红色笔写在存档正稿右上角处。

六、复议

1. 分院毕设工作领导小组对毕业生论文(设计)写作、评阅、答辩成绩进行复核,对评定等级为优秀或不及格以及答辩评分中有争议的论文(设计)要进行重新审核,必要时可组织复议答辩,最终确定成绩,并向学生公布。

2. 毕业论文(设计)经成绩审查及格后,方可取得毕业论文(设计)学分。凡被取消答辩资格及经补答辩后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毕业论文(设计)学分,丧失申请学士学位资格,按结业处理。

3. 对严重抄袭的毕业论文(设计),按作弊处理,取消答辩资格,当年不能毕业。

七、推选评优工作

1.各分院从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者中,按不超过各专业人数的10%精选出确属水平较高、有创新、有交流价值的毕业论文(设计)推荐到学校,参加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

2.各分院按照每30名学生评选1名优秀指导教师的比例,推选优秀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

3. 学校将对优秀毕业论文撰写者和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

4.学校将从本届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作品中精选部分作品编印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选集。

八、报送材料

1.430日前,各分院将本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及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安排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届时,学校将组织检查各专业的答辩。

2.62日前,各分院将本院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纸制签字版)、电子版,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统计分析表、2016届本科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报告一并报送实践教学科。

3.63日前,各分院将本科毕业实习成绩(纸制签字版)、电子版,毕业实习成绩统计分析表一并报送实践教学科。

4.68日前,各分院将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材料(含纸质版本科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表、论文(设计)及查重比对完整报告电子版)、优秀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推荐表(纸质版)、分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书面总结报送实践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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