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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 培育和建设暂行办法》的通知

西安思源学院科研处 发布日期:[2024-05-27 11:16:07]

教外监〔2015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现将《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培育和建设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各地要深刻认识国别和区域研究的重要意义,积极发挥所在区域和有关高校的优势,扎实推进研究基地的培育和建设工作,努力为国家改革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教育部

2015121

 

附件:《国别和区域研究基地培育和建设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