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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通知
西安思源学院科研处 发布日期:[2024-05-06 10:23:51]
校属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已经开始申报,现将全 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 划项目申报公告》(附件1)予以转发,请认真组织申报,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选题方向
(一)申报范围
项目申报范围涉及本年度最新调整的19个学科。依照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科组名称及代码》列出的学科分类代 码填写《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书》(2024年4月 制,以下简称《申请书》,附件3)。跨学科研究的重点项目要以“靠近优先”原则,选择一个为主学科申报,同时列出1—2个相关学科。国防军事教育学科的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由全军军事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负责另行组织。
(二)选题方向
本次申报发布的指南(附件2)分为重点条目和重要方向两类。申报国家重点项目必须从相应条目中选择,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如确有需要,可对选题进行适当微调,但不得大幅压缩或改变研究内容。每个选题原则上只确立1个立项项目。申报其他类别项目可以自拟选题。项目名称表述要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自拟选题与按项目指南申报的选题在评审程序、评审标准、立项指标、资助强度等方面同等对待。
二、申报条件
本次可申报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包括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和西部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青年项目;教育部港澳台教育研究专项(以下简称“港澳台研究专项”)。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社 会科学基金管理规定,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 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同 时须具备下列相关条件:
1.国家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申请人可根据自身研究基础、前期成果、项目论证质量、预期研究成果体量等,选择申报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
2.青年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港澳台研究专项:不作 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要求。
3.青年项目:男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 31日后出生),女性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31日后出生)。
4.西部项目:符合(一)或(三)条件,且申请单位位 于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 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 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3个省(自治 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其他参照西部项目 执行的部分单位。
5.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学历、学位证书标注日 期均须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符合申报要求的在站博士后人员可申请,其中全脱产博士后须从所在博士后工作站申请,在职博士后可以从所在工作单位或博士后工作站申请。
6.各项目组列入研究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否则视为违规申报。申请人可根据实际研究需要,吸收境外 研究人员作为项目组成员。
三、资助额度与经费预算
年度项目的资助额度为: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重点项目35 万元,一般项目、青年项目、西部项目均20万元。教育部重点项目8万元、青年项目5万元。港澳台研究专项教育部重点项目8万元。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详见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网站)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四、其他规定
(一)完成时限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的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5年, 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3-5年,应用对策研究一般为2-3年。
(二)对申报的其他限定
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项目研究,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 划项目申报作如下限定:
1.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且 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申报其他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在研国家级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申请。申报本次年度项目的申请人不能申报202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重大项目。
2.在研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负责 人,不得申报新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4年5月31日之前)。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 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的申请人,同年度不能申报全 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 科研项目同年度申请人的项目组成员,也不能作为负责人以 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选题申请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
4.不得通过变换责任单位回避前述条款规定,不得将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申报。
5.凡在内容上与本人在研或已结项的各类国家级科研项目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报项目与已承担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报;不得以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同一成果申请多家基金项目结项。
6.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项 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并承诺在原论文(出站报告)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预期成果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重复比例不得超过60%。
7.不得使用与已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
8.立项后凡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名义发表阶段性成果或最终成果,不得同时标注其他基金项目资助字样。
9.本年度项目实行同行专家通讯评审。专家对《全国教 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论证活页》(附件4,以下简称《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7000字,要按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不得出现任何可能透露申
请人身份的信息。中小学和幼儿园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实行 单列单评。
10.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 干意见》,申报项目须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 填写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 产权争议、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11.申请人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12. 在填写《申请书》前,申请人应认真阅读《2024年 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附件7)。
五、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线上和线下的方式同时进行。
(一)线上申报
申报系统于5月10日零时至5月31日17时开放。在此期间申 请 人 登 录 全 国 教 育 科 学 规 划 管 理 平 台 (https://202.205.185.227/)的“项目申报系统”,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PDF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请申请人务必于2024年5月20日下午5点之前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
(二)线下申报
1.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论证活页》。
2.二级单位科研负责人填写《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 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以下简称《汇总表》)、《科 研单位项目申报审查表》(附件6,以下简称《审查表》)。
六、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单位收齐所有纸质版申报材料后统一报送科研处(行政楼415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 421486956@qq.com,邮件主题格式为“二级单位名称+2024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报”。
1.2024年5月21日(星期二)上午12:00 前提交申报材料初稿。申报材料初稿包括《申请书》《论证活页》《汇总表》和《审查表》各一式一份(A4 纸打印,左侧装订)。
2.提交申报材料终稿时间另行通知。申报材料终稿包括 《申请书》一式二份和《论证活页》一式一份,要求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
请申报人按时完成申报工作。以上工作安排如与省教育 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安排在时间上有冲突,科研处将第一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张艳 晓;联系电话:029-82601787。
附件:
西安思源学院科研处
2024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