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思源学院副校长赵惠霞一行在工学院调研  ...
我校开展2023年度实验室建设项目论证会
数字化建筑陕西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委员  ...
西安思源学院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举办实验室  ...
关于开展实验室冬季消防知识培训的通知
【实验实训】迎新而越,任重道远——西安思  ...
【领导调研】省教育厅专家组在西安思源学院  ...
【安全生产月】落实安全责任体系,筑牢实验  ...
 
实验室仪器与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1、   实验室是师生进行实验教学的场所,实验室内一切设备,须始终保持完好状态;所有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据为己有。

2、   实验室仪器与设备由专人管理,实行管理人员负责制。管理人员有权对违反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处理。
3、   仪器与设备应及时补充,验收、登记。随时要做到仪器与设备与主管部门账物相符。
4、   仪器应分橱分层定位存放,做到不挤压、不堆放。仪器设备按分类编号,定位存放、布局规范、陈列美观、整齐清洁。做到防尘、防潮、防挤、防变形、防热、防晒、防磁、防震等工作。
5、   一切仪器与设备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经管理人员,办理登记、检查,仪器须完好,领用须提前填写“实验领用单”便于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外单位借用需经校级主管领导审批。
6、   实验仪器与设备应经常维护,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毒工作,减少仪器损耗,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维修,仪器损坏要及时查明、及时处理。保障仪器完好率,延长使用寿命。
7、   实验药品和材料,应按照普通药品和危险品分室保管。按配备目录顺序,分橱分层排放,取用方便,橱上应贴上相应标签。对有毒无毒药品分开存放,剧毒药品专柜、专室存放,双人保管。在管理过程中,管理人员应特别注意:
(1)    试剂瓶外标签须明显,经常检查标签是否脱落。
(2)    分类存放时应注意试剂特性和周围环境。
(3)    经常检查所存放的所有试剂,是否有试剂瓶损坏、药品渗出及其他危险隐患。配备目录中没有的,应放摆放在最后。
(4)    任课教师领用危险、剧毒药品时,必须填写“危险及剧毒药品领用单”,经实验室管理中心主任批准后,才能向实验员按所需数量领取。领用危险及剧毒药品在应用后,如有剩余仍由任课教师交还实验室,并在原领用单上注明缴还药品的数量。
(5)    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教师及实验人员,必须遵守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
(6)    实验室人员不得擅自将危险化学物品带(借)出实验室用于教学工作外。
8、   建立和健全仪器与设备和实验教学档案制度,妥善保存仪器账册、产品说明书,使用登记册、实验记录,维修耗材,卫生安全记录在册并存档。
9、   在实验中违反操作规则而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应照价赔偿,遵守实验操作规则发生损坏的,酌情处理。每次实验课结束后,实验教师要认真核对仪器设备数量与完好情况,并填好相关记录。
10、             每日下班前,应对室内水电设施进行检查关闭,确保安全。实验室均应置放灭火器材并保持完好,应每月检查预防事故发生。实验室须坚持安全卫生制度,做到窗明几净。仪器橱窗、实验桌凳摆放整齐,表面光洁,橱内仪器分类存放,登记卡片定位有序。
11、             每学期初,实验教师应根据课程标准拟定学期实验计划,完成大纲规定的全部实验。期末应对各种仪器、器材、药品进行盘点,列出报废、报损的清单,经校领导审核后销账,做到使用记录清楚,账物相符。
12、             实验员调动或者更换时,应由资产管理员、财务人员监督,一次性交接手续。对短缺的仪器物品及账物不符情况,原管理人员应负责追回和解释,并作出相应处理。移交范围包括账册、规章制度、仪器实物、钥匙。交接清册须由资产管理员、财务人员、交接人员签字生效。

学院地址: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  电话:029-82616731   邮编:710038

版权所有 © 西安思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