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保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落实,切实保障实验教学、科研等工作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增强责任感,预防不安全事故发生,保护全校每一位师生的人身安全,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与责任部门签订本责任书。
一、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坚持“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二级学院实验教学中心必须制定落实安全制度,执行各安全责任到人。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负责人,须全面负责本部门各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是本部门防火、防盗、防爆、防意外事故发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主要责任人,各实验室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各二级学院负责实验室管理的院长是实验室安全管理的领导责任人。
二、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负责人请务必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实验室的重心管理工作,与教学、科研、日常工作一样,同计划、同布置、同总结、同评比、同展开、同检查。
三、各实验室要建立健全落实实验室的消防、安全制度,实验室每个房间的安全工作必须做到专人管理,专人负责并落实到人且报备实管处。
四、实验室安全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进行实验教学、科研、毕业设计之前,实验室工作人员要对进入本室开展实验的教师和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各室应根据实验项目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实验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师生必须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五、各实验室要配合保卫部门制定消防业务学习与培训计划、灭火预案和疏散预案,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常识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提高实验管理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实验室应经常检查安全工作,做好日常安全工作记录,随时消除事故隐患。
六、教师或学生在节假日进入实验室进行实验,须经实验室主任和岗位责任人同意方可进行。
七、加强对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91号)、《西安思源学院实验室安全卫生制度》等相关规定。
八、各实验室要加强水、电的使用安全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非电工人员乱接、乱拉电线和随意在线路上增加用电设备,电源、电闸下禁止摆放易燃物品,防止电源打火引起火灾,出现问题要及时关掉电源。需要连续通电或连续用水运行的仪器设备,必须有专人守护,不得擅离职守。下班离开实验室之前必须关闭水、电。
九、各实验室必须制定消防、安全各种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应把损失降低至最低程度,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主管部门。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各教学单位、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各执一份。
二级学院主管院长签字: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处长签字
二级学院盖章: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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