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思院实【2019】1号)
一、安全教育
1. 开展系统的安全宣传教育是做好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基础。安全宣传教育要以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系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涉及教学实验室安全的具体内容,通过案例式教学、规范性培训和定期的检查考核等方式,不断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对安全风险的认知水平。
2. 根据师生特点,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教育形式。在传统课堂教学、讲座等形式的基础上,积极利用宣传栏、校园网、微信公众号、QQ管理群等媒介,宣传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安全管理常识,营造安全文化氛围。
二、准入制度
1. 所有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必须接受相关实验室安全知识、法规制度培训后方可进入实验室。
2.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教育经历,相应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自己工作范围的技术标准、方法和设备技术性能。
3. 从事实验室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与岗位工作有关的检验方法和标准操作规程,能独立解决实验工作中的一般技术问题,掌握意外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原则和上报程序。
4. 各实验中心具体负责对学生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学习、考核。
5. 在新生进入实验室之前,各实验中心须核实其准入资格, 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学生不允许进入实验室。 如有未取得准入资格的学生进入实验室的情况,一经查实, 学校将追究实验室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6. 外单位来实验室参观、学习、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区域,必须遵守实验室的安全相关规章制度。
7. 除实验室工作人员、教师、学生以及和实验室工作相关人员,其他闲杂人等不可随意进出实验室。
8. 加班以及节假日进入实验室需经过相关审批方可进行。
2019年3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