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思源学院“网络安全周”活动专题

学院主页收藏本站

关于开展第三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暨陕西省首届“网安启明星”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8-29 | 阅读次数:1859】

陕教保办〔2016〕13号

各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各厅属单位:

    按照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共青团陕西省委员会、省通信管理局等六个单位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第三届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陕网信发〔2016〕13号)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第三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暨首届“网安启明星”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9月23日。
    二、活动主题
    共建网络安全共享网络文明。
    三、重点宣传内容
   (一)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网络强国战略思想,大力传播“安全方面最大的风险是没有意识到风险”理念,动员广大网民自觉成为维护国家网络安全的重要力量,培养公众网络安全基础意识和防护能力。
   (二)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4·19”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宣传网络空间政策法规和案例,使公众了解网络空间法治化进程,进一步营造依法办网、文明上网、安全上网的良好氛围。
   (三)学习宣传“四有好网民”理念。重点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争做“中国好网民”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培养青少年爱科学、知安全、懂安全、会安全,成为捍卫网络安全的未来主人。
    四、活动方式
    各地市(区)教育局、各学校、各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针对不同的对象有选择地组织开展活动。结合社会热点和百姓民生,进一步创新活动和宣传形式,加强交互性、体验性、趣味性,重点策划和组织系列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一)组织宣传活动。
    邀请网络安全方面的专家,组织网络安全知识专题讲座,普及网络安全知识;门户网站上开辟网络安全宣传专栏,发布网络安全有关知识;张贴与本次活动有关的宣传条幅、宣传海报等。
   (二)网络安全隐患排查。
    对机房设备和网站及其他信息系统的安全状况进行自查,排查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对办公用计算机进行安全排查,重点检查涉密文件的处理方式是否合乎规范。
   (三)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
    指导全省各中小学校、中职院校和高校开展“网络安全知识进课堂”活动,要求各学校在课堂中讲授网络安全知识或防护技能,参观网络安全设施等。
   (四)开展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
    各高校以“普及网络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网络素养”为主题,开展“网安启明星”大学生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大赛由初赛、复赛、决赛三个环节组成。各高校在校内自行组织网络安全知识竞赛的初赛,并通过初赛,选拔出3名选手组队代表学校参加省级复赛,复赛时间拟定于2016年9月17日。复赛依托“陕西省网络安全在线考试平台”进行在线考试,最终,通过评比选拔出8-10所高校进入决赛。决赛时间拟定于2016年9月23日,届时大赛将通过陕西传媒网进行转播。
   (五)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作品大赛。
    鼓励各单位制作形式多样的宣传作品,例如网络安全宣传手册、微视频、微信公众平台、宣传活动网页和网络安全有关文章等。本次网络安全征文活动,可通过陕西传媒网直接提交(网址:www.sxdaily.com.cn)。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前谋划。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培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提前谋划,认真制定活动方案。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积极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办好网络安全宣传周。
   (二)突出实效,形成声势。活动期间统一使用“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标识,突出宣传周主题和宣传重点。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和各类新媒体平台,进行广泛宣传,扩大覆盖面,提高影响力,普及网络安全防护技能,提升师生的网络安全意识。
   (三)做好总结,表彰先进。宣传周结束后,我厅将评选一批优秀作品报省委网信办。省委网信办将集中表彰一批网络安全先进典型和作品。各地各单位要做好网络安全宣传周的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于9月28日前报省教育厅信保处。
    请各地各单位确定一名宣传周活动联络人,于9月1日前将联络人名单、联系方式以及本地本单位宣传周活动方案报省教育厅信保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