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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 第二学期期中教学质量督查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5-11 | 阅读次数:1487】
各二级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进一步保障教育教学质量,近期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期中教学质量督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24年5月10日—6月7日。
二、检查方式:采取二级教学单位自查和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处抽查两种方式。
二级单位自查时间:2024年5月10日—5月17日;
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处抽查时间:另行通知。
三、督查内容:
(一)教育教学资料检查
1.教师教学过程考核资料检查。教师授课过程中,作业的布置、批阅记载,以及其它过程性评价记载。
2.结课考核资料检查。对上学期开设课程的结课考核资料进行检查,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试卷、学生平时成绩记录等。
(二)课堂教学质量督查
各二级教学单位通过自查,梳理本单位前半学期的课堂教学落实情况,包括教师备课、授课进度、授课质量以及课堂教学改革情况等等,总结并列出存在的问题。校级督导分别随机抽查全校各学院的课堂教学情况。
(三)教研活动落实情况
各二级教学单位教研活动落实情况包括教研室对本学期教研活动的组织开展记录、开展方式、开展内容以及开展效果等的资料,并形成总结。
(四)学生信息员座谈会
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处将召开学生信息员座谈会,了解本学期学生在教育教学活动过程中的情况和遇到的问题,积极听取学生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与建议,落实问题反馈并进行持续改进。
(五)毕业论文检查
重点检查各本科分院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各专业拟题、审题,学生选题、开题,导师分配,教师指导记录,答辩等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教学单位高度重视
期中教学督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的重要措施,要求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认真执行,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改进、边建设,确保督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完成总结和整改工作措施
各教学单位总结本单位期中教学质量督查工作的开展情况,分析日常教育教学及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及建议。总结报告于2024年6月11日前报送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处(图书馆东附楼202室,联系人:贾文颖)。
特此通知。
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处
2024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