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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信息员工作制度 【 发布日期:2024-06-21 | 阅读次数:1823】

 为加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及时了解教师与学生的教与学状况,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参与教学管理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主体作用,现建立学生信息员制度。

一、指导思想
学生信息员队伍是为学校教学工作提供信息参考的大学生群众性组织,主要进行教学一线信息收集、信息反馈,为学校的教学工作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以便协调教和学的活动,改进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二、学生信息员选聘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校纪校规;
2. 爱校爱教,具有较强的集体观念、公德意识和服务意识;
3. 为人正直,做事认真、严谨,勇于揭露问题;
4. 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能力和表达能力。
三、学生信息员选聘方法
1. 学生信息员在各年级中产生,原则上每个班级遴选1人;
2. 学生信息员由学院推荐,教学质量管理部门聘用。
四、学生信息员的具体任务
1. 反映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如无故漏课、上课迟到、提前下课、上课过程中接电话、在课堂讲授与教学无关的内容等;
2. 反映教师对教学的身心投入,如上课是否认真、是否有教案、是否有PPT、质量如何,以及教学效果等问题;
3. 反映学生考试中存在的考风考纪问题;
4. 反映实验和实习教学中出现的问题;
5. 反映教学条件、教学环境等方面的问题;
6. 反映在教学过程中的优秀教师典型和事迹;
7. 为学院和学校的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学生信息员只负责提供信息,不必要对情况进行详细调查,信息是否属实由教学质量管理部门协调有关单位核实。
五、奖励办法
1. 每年评选优秀学生信息员人数不超过学生信息员总数的10%;
2. 优秀学生信息员的评选由教学质量管理部门根据信息员参与情况和反馈教学信息的数量及质量确定,给予表彰。
六、其他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西安思源学院学生信息员工作制度》(西思院发〔2019〕94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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