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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11-13 | 阅读次数:18】
各二级学院:
学生评教是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一个重要环节,对促进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满意度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按照《教师课堂教学“以质论酬”实施细则(试行)》(西思院发〔2025〕49号)及《西安思源学院学生评教实施办法(修订)》(西思院质评发(2023〕185号)有关要求,现就期中学生评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
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评教时间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6日。
三、评教内容
学生评教从10个问题开展评教(详见附件1)。
四、评教操作步骤
此次学生评教工作采用教学质量保障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五、评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分院要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高度重视评教工作,务必保证每位学生按时、真实完成评教。强调评教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即评教结果不记录评教人姓名、学号等信息,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地填写评价内容,切实遵循“公平、公正、客观”的评价原则,保证评教工作的正常进行。
2.学生应充分认识到学生评教工作对授课教师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的改进作用,做出客观公正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
3.学生评教禁止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
4.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威胁、利诱等方式干涉学生的评教意见,如发现此类现象,及时向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处反映。
六、工作联系
联 系 人:曾伟
办公地点:图书馆东附楼214办公室
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处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