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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处职能
【 发布日期:2024-10-09 | 阅读次数:335】
(一)贯彻落实党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方针政策,落实学校有关教育教学评价改革文件,履行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与评价体系建设、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督导、专项评估等职能。
(二)按要求修订完善各类教学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和质量评价标准,建设完善教学质量检测、分析、反馈与持续改进机制,形成教育教学质量改进建议报告,形成教学督导简报等日常质量监控文件,组织编制学校年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组织 编制质量保障制度汇编等工作,负责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文化建设。
(三)负责教学质量日常监控、检查及督导,建设并管理教学督导队伍与学生信息员队伍,组织学生评教、师生座谈、听课、试卷论文抽查等日常教学督导监控工作,教学视频监控与巡查,组织开展质量问题专项调研、专项教学检查及相关抽查等工作,组织开展在校生、毕业生学习与成长满意度调查等 工作,督导学校教风、学风建设,完善相关量化评价指标体系。
(四)组织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课程建设质量评估、专业评估与认证等专项评估工作,督导专业评估与认证建设,负责本科人才培养目标达成、课程目标达成、毕业要求达成等的评价工作。
(五)负责教学质量监控评价系统、部门网站等建设工作,负责学生评教数据库、专项调研数据库等分析、研究与反馈,负责教学质量信息公开,建立完善质量信息反馈渠道及处理机制;建设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管理过程文件等档案工作。
(六)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其他相关工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