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学生评教是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对提高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以及学生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教师课堂教学“以质论酬”实施细则(试行)》(西思院发〔2025〕49号)有关要求,现就本学期期中学生评教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教对象
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全校承担全日制本科与高职专业教学任务的教师。
二、评教时间
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9日
三、评教内容
学生评教从不同维度共10个指标开展评教(详见附件1)。
四、评教操作步骤
此次学生评教工作采用教学质量保障系统,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2)。
五、评教要求及注意事项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评教工作,做好学生的动员工作,让学生充分认识评教工作对授课教师改进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的重要作用,并强调评教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即评教结果不记录评教人姓名、学号等信息,要求学生实事求是,对任课教师进行客观公正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真实有效。
2.学生评教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禁止他人代评或代他人评教。
3.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以威胁、利诱等方式干涉学生的评教意见,如发现此类现象,应及时向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处反映,查实后将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教育教学质量督导处
202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