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报销须知
一、工伤申告
1、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第一时间告知部门负责人及人事处社保科,由社保科向相关部门进行报备;
2、申报时间要求在24小时内完成。
二、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自事故发生或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下列材料:
1、单位填写《事故申告登记表》,并进行网上申报;
2、个人申请及《工伤认定申请表》2份(载明伤害详细经过,包括时间、地点、现场证人);
3、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2份(身份证的正反面,A4纸复印);
4、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复印件须为A4纸);
5、二人证人证言(事发第一现场证人所见所闻)及证人身份证的复印件、联系电话,证词需按手印。(A4纸填写)(证人证言须本人手写,需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6、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住院病历、检查报告等相关医疗资料复印件;
7、用人单位民非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8、承诺书
9、交通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如不能如期提供以上材料需办理认定延期手续。
三、工伤待遇申领
1、必须申报资料
报送资料内容:(1)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2)事故申告登记表;(3)身份证复印件。
2、按申领待遇类别需申报资料:
(1)医疗(康复)待遇
A、门诊费用报销:发票原件、门诊病历、诊断证明书、处方或费用清单、相关检查结果报告单复印件(医院盖章);
B、住院费用报销:发票原件、费用清单原件:诊断证明书、住院病历首页、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复印件;转诊转院治疗的需提供《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C、辅助器具费用报销:发票原件、《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申请表》。
(2)伤残待遇
A、1-4级伤残:发票原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西安市职工因公致残伤残津贴护理费审批表》、银行卡确认书;
B、5-10级伤残:发票原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表》。
备注:职工在就诊时刷医保卡的所有项目都不予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