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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源学院体育课程设置及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8-08-20]

(一) 课程设置
一年级体育必修课;二——四年级开设选修课。
一年级以专项课教学为主,全年共 72 学时,每学期 36 学时,其中理论课 10 学时(基础理论 2 学时,专项理论 4 学时,理论考试 2 学时 , 游泳理论课 2 学时);游泳课 8 学时;机动课 4 学时;专项技术课 40 学时,专项技术考试 4 学时;锻炼标准测试 8 学时;游泳课 12 学时。
(二)学生考勤管理
学生无故不上体育课以旷课论。请事假必须有系办公室证明,请病假必须有医生证明。病、事假累计超过本学期上课总周数 1 / 3 以上者(包括 1 / 3 ),取消考试资格,体育课成绩按 0 分计算,并需重修。
学生不得迟到、早退,迟到 3 次按一次旷课论,无故早退按旷课论;每学期旷课超过 3 次者,取消考试资格,体育课成绩按 0 分计算,并需重修。
(三)考核与管理
一年级第一学期考核内容为专项技术。第二学期考核内容为专项技术 ( 60 %)+平时成绩( 20 %)+理论考试( 20 %)。考核均为百分制计分, 60 分以上为及格。
体育课考试不及格应重修,学生毕业时体育课不及格不能获取正式毕业证书,只能拿肄业文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