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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泳课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11-28]

 

  1. 游泳课是必修课,所有学生都要上游泳课。有严重高血压、心脏病,皮肤病、肺结核等传染性疾病的同学严禁上游泳课,本人可提供医院病例证明,申请免修游泳课。
     
  2. 上课学生须遵守《西安思源学院游泳池管理办法》,服从游泳池管理人员管理,听从代课教师安排,遵守课堂纪律,上课期间由本班代课教师完全负责。
     
  3. 上课学生应提前办理好游泳证,手续完备(流程:领卡----填写个人信息----贴本人一寸照片----校医务室体检背面盖章----游泳池盖章)体检合格方可上课。
     
  4. 选购游泳必备装备(泳衣、泳裤、泳帽、泳镜),上课时必须着泳装、去深水区需佩戴泳帽方可下水游泳,上游泳课时带齐装备,穿便装、拖鞋到场,入池后到更衣室再更换泳装。
     
    5.游泳课以原有专项班为单位形式上课,人多时对上课时间进行必要的调整,调整情况由任课教师提前通知学生。
     
  1. 游泳池内严禁跳水、追逐打闹,严禁在池中洗涮拖鞋毛巾等物品,注意公共卫生,呛水吐痰须入痰槽或地沟,严禁在水中及池边吐痰。
     
  2. 进泳池大门须由教师集合整队、清点人数、收齐游泳证后,有序进入,无证者不得进入。下课时,起水更衣,领取本人游泳证后,有序出门。游泳池上课期间,按时锁门、下课开门,迟到不得进入,时间未到不能提前离开。严禁翻越泳池围墙及栏杆,违者按游泳池管理办法处理。
     
  3. 上课时如感身体不适或遇其他特殊情况,应及时告知本班代课教师,安排好休息或进行必要的就医处理。
     
  4. 非上课时间的学生不得进入泳池,违者视情节批评教育并罚款,由此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完全责任。
     
    10.有关安全责任事项未提及的,详见《西安思源学院游泳池管理办法》。
     
     
    西思源学院体育学院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