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09年教师岗前培训暨
教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院(部)及学生处:
根据陕西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暂行)和陕西省教育厅师范处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下发相关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今年我院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考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 报名参加教师岗前培训、考试的对象和范围
(一)报名条件:
1.学历条件:凡2009年9月30日之前补充到我院教师队伍中,具有国民教育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及其以上学位。
2.学院正式在编的专职教师及辅导员岗位符合教师条件的人员。
(二)考试范围、费用
1.考试科目及费用:《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职业道德》。
考试费25元/门、教材费10元/门(以上费用均由个人承担)。
2.高等师范院校教育类毕业生,岗前培训可免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
3.2008年度秋季岗前培训考试成绩不合格以及缺考的人员(见附件一),根据省教育厅陕教师办[2007]9号文件要求,凡连续两次考试未通过或无正常原因第二次未参加补考的人员,均应按要求参加全部课程的培训与考试。
二、报名地点、时间、要求
学院正式在编专职教师、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辅导员)统一到各分院(部)办公室报名。报名费由各分院(部)办公室统一收取后一并上缴学院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各分院(部)报名时统一以附件二中的电子表格形式汇总上报)。
报名要求:统一交一寸免冠照片四张、二寸免冠照片二张(黑白、彩色均可)。
报名截止时间:8月8日(星期五)下午5:00前。
三、培训形式和要求
2009年度教师岗前培训采取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集合的形式,由学院人事处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管理。
8月8日学院组织集中学习,请报名人员届时参加培训,具体安排如下:《心理学》8月8日全天、8月9日上午半天;
《教育法规》8月9日下午半、8月11日上午半天;
《职业道德》8月12日全天;
《教育学》8月13日全天、8月14日上午。
此次培训考核采用省教育厅统一命题、统一组织开卷考试、统一阅卷的形式进行,最终成绩将由卷面成绩(单科满分80分)和培训考核成绩(单科满分20分)两部分组成。考试合格人员发给《教师岗前培训暨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该证书作为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和晋升职务的依据之一。
四、岗前培训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学院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电话:82616635 联系人:杨承涛
院人事处
2009-08-02
附表一:2008年度秋季岗前培训考试需补考人员名单及补考课目
姓名 |
教育A |
心理B |
法规C |
道德D |
宫丽娜 |
缺考 |
缺考 |
缺考 |
缺考 |
杜琳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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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53 |
郭 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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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附表二:各单位报名表
序号 |
姓名 |
学历 |
毕业 时间 |
所学 专业 |
考 试 科 目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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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 |
心理学 |
政策法规 |
职业道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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