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思源 |  院系设置 |  组织机构 |  国际交流 |  招生信息 |  就业指导 |  服务大厅
学校主页 | 后台管理
banner

横向融通、纵向连接,搭建终身学习的"立交桥"。

促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内容详情

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预案

发布日期:[2009-09-18]

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预案

 

    

一、常规防控措施

二、自感有发热症状人员的处置程序

三、门卫检测出发热症状人员的处置程序

四、辅导员或楼管员检测出发热症状人员的处置程序

五、校内医务所对发热人员的诊疗程序

防控甲型H1N1流感工作预案

 

一、常规防控措施

1.全院师生,每人每次进入校园,都必须经门卫进行体温测试,体温正常者方可入校。

2.门卫对进入校园的人员,要认真检查其身份证件,非本校人员禁止入校。(联系工作的人员凭接待单位电话预先通知)。

3.节假日期间,凡学校规定控制学生外出的时间段,辅导员要严格控制假条,除确认有重大、紧急事项外,一般要劝导学生不要离校。

门卫要严格管理,除仔细甄别假条外,对返校的学生要求其填写外出期间所到地点、时间、事由等相关表格后入校。

4.公共卫生与食品安全管理处要做好测温枪、温度计、消毒液使用方法的培训工作,并保证这些设备的正常使用。

公防科要保证电话(8260176224小时畅通。

5.全校所有班级的辅导员,应坚持每天至少上午、下午各一次对所有学生进行测温,各二级分院要确保测温不漏1人。

各职能处室如有使用学生做勤工俭学各项工作的,要与学生所在分院协调,不使测温遗漏。

6.各学生宿舍要严查夜不归宿的学生,将情况反馈给各分院,各分院要做到一个一个学生落实,保证学生在校住宿。

学生宿舍管理科要安排楼管人员每天晚上检查所有学生的体温。

7.师生因病缺勤,各单位、各班级都要进行登记追踪。各单位考勤员、各班级辅导员每天负责对缺勤的员工和学生进行随访登记,对缺勤原因进行追踪。如与甲型H1N1流感有关,应在第一时间向公防科报告(82601762)。

8.校医务所、车队、要按要求做好一切准备,随时准备出动人员、车辆应对紧急状况。

 

二、自感有发热症状人员的处置程序

1.教职工在校外自感有发热症状,应立即到医院就诊,家在西安或校外有条件住宿的,可在家治疗,电话通知单位领导,待全愈后再上班;在校内住宿的,应在入校前通知公防科(82601762),由公防科根据医院出具排除甲流的诊断证明,接入校内继续治疗。

2.学生在校内自感有发热症状的,应立即到校医务所就诊,同时通知辅导员。体温超过38(含38)的,立即送唐都医院或第八医院。

3.如果有教工或学生在校内出现发热症状而不去治疗的,全校师生人人有责任劝导其就诊,并及时打公防科电话(82601762)报告情况。

4.公防科接到情况报告后要主动派医护人员到现场对发热人员进行劝导,将其带回医务所进行诊治。

 

三、门卫检测出发热症状人员的处置程序

1.门卫用测温枪检测入校人员的过程中,如果发现发热人员,应安排其在门外用体温表进一步测温。

2.如确实认定体温高于正常温度,应立即报告公防科(82601762)。

3.公防科接到情况报告,应在第一时间派医护人员到大门口诊断。在体温38(不含38)以下,且能确认非甲流症状时,允许带进学院医务所诊治。

若体温38℃(含38)以上,或是未达到38℃但无法排除疑似甲流的均应立即出动车辆,并陪同患者到医院就诊。

医院指定为唐都医院或西安市第八医院(下同)。诊断结果要立即通知校内相关人员。

运送患者车辆的司机、陪护人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每次运送完毕由公防科负责对车辆全面消毒。

 

四、辅导员或楼管员检测出发热症状人员的处置程序

1.辅导员在每日上午、下午测温时,楼管员在晚上测温时,如发现有发热人员,应立即再用体温表进一步测试。

2.如果确认发热,应立即报告公防科(82601762)。

3.公防科接到情况报告电话,应立即派医护人员到现场。在体温38(不含38)且能确认非甲流症状时,可带学生到校医务所诊治。

如体温在38(含38℃)以上或是未达到38℃但无法排除疑似的应立即安排车辆并陪同患者到医院诊治(诊断结果要立即通知校内相关人员)。

4.如果校内发现38(及以上)的患者且被公防科送往医院,该患者送医前所在的密闭空间(教室或宿舍)等人员应由辅导员(或楼管员)控制不准人员外出,等待该患者诊断结果,待排除甲流后再解除控制。

5.如果患者在医院诊断排除甲流,可带回校内治疗。如果万一被诊断出甲流,公防科应第一时间上报市区卫生部门及学校领导,孙治东副校长即到现场指挥、协调,进行现场隔离及环境消毒,并按照市区卫生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五、校内医务所对发热人员的诊疗程序

1.因发热在校内诊治的人员必须是确认非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的人员。

2.为避免发热对其它师生造成不良影响,在患者体温未恢复正常之前,要在医务所进行留宿隔离治疗。

3.医务所要经常测温,加强监控,如发现有病情不稳、难以控制的,体温升到3838以上的要及时送往医院诊治。

 

 

                                     二ОО九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