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
关于2009年国庆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42号),并结合我校教学工作的实际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2009年国庆假期及相关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国庆节放假时间:
望各二级学院将以上课程调整和放假时间尽早通知
二、从
上午:8:00—12:00
下午:13:00—17:00
教职员工下班班车17:15发车。
三、工作安排及要求
1.全校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系列会议纪要、通知、预案的要求,各负其责,扎实做好国庆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学生处、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学生国庆期间尽量减少外出,不到人流量集中的地方和甲型H1N1流感发生区去,避免与陌生人接触;国庆期间,学校各大门口值勤人员及值班辅导员、楼管员要加强对所有进入校园人员的体温检测。
2.
3.放假期间,有新生接待任务的单位和个人要按招办、学生处的工作安排,做好新生接待工作。
4.各单位于
5.各单位
6.各有关单位要妥善安排本单位假期的值班,尤其要注意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的管理及服务工作。
7.放假期间,正科级以上干部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副处级以上干部在假期离开西安市,须报周校长批准。
二ОО九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