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具备一定的文艺理论素养和较为扎实的汉语言文学知识,能够在文化、宣传、教育等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汉语言文学专门人才。
二、培养要求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人生观,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了解我国基本国情,能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
3.掌握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基本原理和基础理论知识,能正确使用语言文字,准确解读、分析古今中外文学作品,具有较强的写作能力和阅读能力。
4.具有科学的文艺观点,能够学习和吸收本学科发展的最新成果,并将其转化为实际能力。
三、修业年限及授予学位
学制:2.5 年。
修业期满成绩合格且符合条件者,授予文学学士学位。
四、证书要求
基本能力证书:非计算机专业相应的计算机等级证书(如国家计算机二级证书);非英语专业相应的英语等级证书(如英语四六级,英语 AB 级)。
专业能力证书:教师资格证;秘书职业资格证书;文秘综合能力证书。
学生需要取得英语 A 等级证书或者计算机二级证书才能毕业。学生毕业后可考取相关专业能力证书。
思想品德修养与法律基础、Office 应用基础、大学英语、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马克思主义原理,中国古代文学、中国现代文学、中国当代文学、基础写作、语文教学论,新闻学概论、现代汉语、古代汉语、语言学概论、文学概论、西方文论、中国古代文论、中国文化史、教育学心理学、教育学、编辑学概论、教育政策法规与教师职业道德,中外名作家研究、中外文学名著导读等。
六、教学环节要求
本专业以课堂面授教学为主,自学、作业、答疑为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