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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5-13]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受助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增强当代大学生的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进一步提升资助育人成效,喜迎党的二十大的召开,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2〕1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在全校开展2022年资助育人主题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献礼二十大,强国有我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13日-6月13日
三、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各二级学院要将诚信教育与育人活动、疫情防控等紧密结合起来,以受助学生和贷款学生诚信教育为着力点,积极发动学院和各类社会资源,邀请电信、金融、法律、公安等方面的专家,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结合校园文化建设、班级建设、学生社团、学生社会实践等活动,将诚信教育融入专家讲座、图片展、知识竞赛、舞台剧、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中;切实提高大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金融安全防范意识,引导学生树立珍爱信用、理性借贷的消费理念。
(二)励志教育主题活动
各二级学院要注重学生价值引领,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理想和志向,通过不同形式活动展示学生资助工作成效,讲好思源学生资助故事,提升学生资助宣传感染力、引导力。加强榜样引领及示范带动作用,加大先进人物及其事迹宣传,用榜样的言行和精神鼓舞学生,引导学生内化榜样精神,开展“校园励志人物评选”“参军入伍事迹报告会”“优秀学生事迹风采展”等校园优秀典型事迹及活动;在学生中开展考研经验分享、学习经验分享、就业面试指导、学科竞赛指导等内容的励志成才宣讲活动。
(三)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
各二级学院要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人的宗旨,以党的二十大召开为契机,增强学生爱党爱国意识和荣校爱校情怀,扎实推进受助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教育。根据《陕西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暂行办法》,受助学生每年参加义务劳动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能低于2次。各二级学院可结合工作实际,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加校内外义务劳动和社会公益实践活动;开展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同时结合各类奖助学金申请发放为契机,加强感恩教育,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认可自己“受助”的基础上,将感激之情转化为一种回报之情,培养回报国家的意识,进而培养奉献精神,引导学生树立“当下受助,日后报国”的志向。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
立德树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资助工作的根本任务。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资助育人活动的重要意义,根据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制订学院具体可行的活动方案,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线上”与“线下”联动,充分发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体作用,将育人贯穿学生资助全过程。
(二)认真总结,及时上报
各二级学院要将实践中的好做法进行梳理总结,打造各具特色的资助育人品牌和项目,形成二级学院活动总结报告,报告应包括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励志教育主题活动、社会责任感教育主题活动三方面内容,写明活动时间、参加人次、活动形式、活动内容、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要求语言简洁、突出亮点,图文并茂,字数不少于2000字。如有图片、视频等材料,可一并报送。总结报告需于6月8日11点前将纸质材料(需学管院长签字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报送至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94451782@qq.com。
(三)积极挖掘,树立典型
各二级学院要深入挖掘本院获奖受助学生(含退役士兵学生)在爱国、诚信、感恩、励志、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形成书面材料(需附相关若干个人照片)或短视频。书面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叙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和先进事迹。个人简介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政治面貌、院系班级、获得的资助项目和主要奖项等内容,先进事迹可从专业学习、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提炼,要求事迹真实典型、有较强的示范作用。短视频时长不限,FLV格式,大小控制在100M 以内,学生应在视频开头简要介绍姓名、政治面貌、院系班级、获得的资助项目后,重点介绍自身先进事迹。每个二级学院至少报送1份典型事迹材料,并于6月8日11点前将电子版材料报送至邮箱94451782@qq.com。
学生处
2022年5月13日
地址:西安市东郊水安路28号 邮编:710038
处长邮箱:3090277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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