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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优秀舍长”评比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24-09-20 08:04:24]

 

为全面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满足学生成长发展需求,营造良好育人环境,加强学生日常行为管理和引导,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把高校学生宿舍打造成为开展“三全育人”的重要阵地,逐步形成学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的机制、环境和氛围,根据根据《西安思源学院关于印发<“三全育人”工作的实施意见(修订版)>的通知》(西思党政联发﹝2023﹞66号)、《关于印发<西安思源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西思院发﹝2023﹞171号)和《西安思源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西思院学发〔2024〕30号)及《西安思源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修订)》(学发〔2024〕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评比办法。
一、舍长的产生
(一)舍长的产生
宿舍舍长由楼管主任依据学生在楼内表现指定,或由本宿舍成员民主推选,在征求辅导员意见后,确定候选名单,报宿舍管理科备案。
(二)舍长的任期
舍长任期为一年,也可连选连任。宿舍舍长的工作安排、考核、评比由各楼楼管主任负责。在任期内若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或不称职行为,楼管主任有权免去其舍长职务,并通知宿舍管理科和所在班级辅导员。
(三)宿舍舍长的任职条件
1.思想觉悟高,积极要求上进,乐意为同学服务。
2.自觉自律、品学兼优。带头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品行端正,学业上进、成绩优良。
3.关心集体、乐于助人,积极参加学生宿舍开展的各项活动。
4.爱心奉献、责任担当。热心为舍友服务,善于团结、乐于助人。
5.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以身作则,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6.以身作则,在舍友中有较高的威信。
(四)宿舍舍长的工作职责
1.带头遵守校纪校规,按时上课,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滋事闹事。
2.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引导宿舍成员讲文明、守公约,勤俭节能、互帮互助,主动解决宿舍内部矛盾和纠纷,协调宿舍成员关系,积极参加楼内举办的各项文体活动,形成积极向上、健康、和谐、文明的宿舍氛围,共同创建文明宿舍、促进宿舍成员身心健康成长。
3.做好本宿舍学生的夜间按时归寝工作。主动联系晚归、夜不归宿学生,督促其按时归寝,对无故晚归或不归的要及时向宿舍管理员报告。若发现有在校外租房居住、外出逾期未归等情况,应及时向宿舍管理员及辅导员报告,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汇报。
4.制定宿舍文明公约和值日表,带头搞好宿舍卫生,督促本舍同学每日按时起床、叠被整铺,监督值日生打扫宿舍卫生,摆放好生活用具。
5.在宿舍内倡导文明行为,要对喝酒、抽烟、打架、赌博等不良行为进行劝阻,对劝阻不听的要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报告。
6.做好宿舍的安全防范工作,坚决抵制宿舍内抽烟、私拉电线、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违纪行为,消灭安全隐患;遇到宿舍成员突发患急病、失窃、火灾等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宿舍管理员、辅导员汇报。
7.关注本宿舍学生异常的思想及行为,及时向辅导员及宿舍管理员汇报。
8.督导宿舍成员自觉抵制各类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文明使用网络。提高网络安全意识、注意提防网络诈骗,做到不收看、不组织、不传播和不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禁止的网络行为。
9.协助楼管主任或楼管委员做好安全巡查和卫生检查工作,及时宿舍管理员反映同学们的意见和诉求,建立顺畅的信息反馈渠道。
10.完成楼管主任和管理员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优秀舍长”的评比
(一)评比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有坚定的政治信念,责任心强,工作认真,坚持原则,尊重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有模范带头作用,有一定的领导与管理能力。
2.担任宿舍舍长半年以上,均可自愿申请参加评选。
3.遵守纪律,热爱劳动,举止文明,无打架斗殴等违纪记录;任职期内考试成绩无挂科现象。
4.宿舍成员无夜不归宿及无使用大功率电器等违规违纪行为。
5.认真组织宿舍成员整理好寝室卫生,宿舍卫生成绩无不合格现象。
6.所住宿舍是“文明宿舍”或“标兵宿舍”的优先。
7.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
(二)评比程序
1.以宿舍楼为单位进行评选,申请人写出参评材料。
2.楼管主任召开宿舍管理员和楼管委员会议,确定“优秀舍长”的候选名单,并报宿舍管理科。
3.宿舍管理科在征求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优秀舍长”名单,报学生处审核。
(三)表彰奖励
1.学生处将公布获得“优秀舍长”学生的名单,并全校通报表扬。
2.获得“优秀舍长”称号的学生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并授予荣誉证书,在评先评优时优先考虑。
3.具体表彰由各级学院组织实施。
三、其他
(一)本实施方案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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