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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实施方案(试行)(续)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发布日期:[2014-07-10]

五、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运行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运行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教务处、学处、二级学院作为关键环节和监控执行的中心组织及时处理各项事务及信息,根据有关制度和方案制定该学年应实施的监控环节计划。

(一)教学常规检查

建立教学常规检查制度,定期公布教学检查结果。该项检查主要采用以下方式:

1.定期检查:即开展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

   (1)开学初第一周,进行以教学准备、师生到课率为重点的期初教学检查

   (2)学期中,进行以教学进度、教学内容和效果为重点的期中教学检查,包括教师教学工作(教学组织、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教书育人及各主要教学环节等方面的情况)教研室开展教研活动及教学改革情况;学生学习(包括学生的学风、学生课堂纪律、到课出勤率、自习、完成作业情况等);教学管理(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以及管理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纪律等)教学环境和教学条件情况。

  (3)学期末进行以考风、考纪为重点的考试环节的考核检查。

2.专项检查:即开展实践教学专项检查、授课计划检查、试题命题与改卷的检查等。

3.经常性教学检查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中的经常性教学检查,检查内容涵盖教学运行情况和教学基本建设情况,包括教师到课率、教师授课进度表执行情况;教师迟到和提前下课现象、学生上课出勤率及课堂纪律等;各类实习实验进展和完成质量情况等。

4.随机抽查:由教务处、教学督导等部门组织对教师授课教案、学生作业、实验实训报告、实习报告(总结)、毕业论文(设计)等抽样检查。

(二)教学督导、领导听课、学生评教

1.教学督导。根据《西安思源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学院教学督导各二级教学单位和管理部门通过听课、查课、座谈等方式,有重点地监控教学运行过程,评估教学质量,收集、分析、调查和研究教与学双方存在的问题,指导任课教师进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对教学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2.领导听课。学院党政领导、各二级教学单位及有关职能处室(教务处、人事处、科研处等)领导干部按要求完成听课任务。听课人按要求认真填写《西安思源学院听课表》,并对被听课教师的教学效果给予综合评价,听课表交教务处汇总分析,并将结果、相关建议向被听课人反馈,必要时通报全院,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处理。

3、学生评教。根据《西安思源学院学生评教实施方案(试行)》,每学期后期安排学生进行评教,教务处统计汇总学生评教结果,对评教结果进行书面分析,形成学生评教报告,并向教学副院长、教师所在单位和本人反馈。

(三)信息反馈

教学质量内部信息反馈,主要通过学生教学信息员和教学督导室两种渠道进行。

1.学生教学信息员反馈:主要由学生教学信息员收集本班级的教学情况和对教学的意见、建议,通过书面形式定期或不定期向教务处等教学管理部门反馈。教学质量管理科及时将学生信息员反映的意见传达给有关部门。

2、教学督导反馈:教学督导定期召开教学督导信息反馈会议、教师座谈会,及时将教学情况通过二级教学单位和专业教研室反馈给教师、学生和教学管理部门,并做好反馈的记录。

(四)会议会诊

教学工作委员会和专业指导委员会依据其工作职责定期召开会议,对教学质量进行会诊,严把人才培养目标质量关。

(五)管理纠偏

教务处、教学督导根据教学检查、教学质量测评的结果以及反馈信息,对二级教学单位及每位教师在执行学有关教学规章制度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偏,限期整改。

(七)质量跟踪

由招就办到用人单位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根据毕业生就业及市场调查的结果,向学领导及教学管理部门或教学工作委员会提供社会人才需求、培养规格、能力体系要求等教学要求信息,以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方案。

六、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施保障

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实施保障由下列个方面的教学质量监控制度构成

1.教学检查制度

教学检查制度包括每学期的开学、期中、期末三次教学检查和平时教学单位的常规教学管理开学初主要检查教学文件和教材、教辅材料的准备情况。期中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期末主要检查教师教学计划的完成情况。平时主要检查教学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总体来说,教学检查覆盖教师教学的备课、课堂讲授、作业批改、实验实习、辅导答疑、考试、阅卷、试卷分析、毕业设计、毕业论文等教学全过程以及教学单位对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教师准入制度

所有新教师进校必须符合学校教师准入条件。新入职教师上课前应履行试讲报批手续,确定其具备任课能力后方可安排教学任务。其程序是,由担任课程的学院组织新入职教师试讲并提出能否聘用的意见报教务处。由教务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审批。

3.听课制度

校级领导、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各单位、校院督导人员、二级学院(教学部)领导、所有教师,每学期必须按要求完成一定的听课工作。校级领导、学院领导及有关行政部门中层干部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督查教学过程,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教师听课、评课,互相学习。

4.督导制度

    学校设有教学质量监控中心、督导团,各二级学院设立院教学督导组,在学生中聘任教学信息员,形成一支健全的教学督导监控队伍并相对独立地开展工作。

5.教师考核制度

建立教师考核制度,通过学生评教、教师评教、督导评教及学院考核组考核等方面,对每一位教师的学年教学科研工作做出合理评价。

6.信息反馈制度

建立一条各级领导、学生、教师、督导教学评教体系,针对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反馈处理。

7.教考分离制度

二级学院的各教研室在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的基础上,建立标准试题(卷)库,加强考试管理,实现教考分离。

8.教学事故认定处理制度

为了对教学及教学管理中的违纪查处有章可循,学校分别对教学行为违规和教学(管理)事故作出相应的界定,同时作出相应的处理规定。

9.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由各二级学院、学处等部门向用人单位了解毕业生在社会的反响,向毕业生了解学校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社会适应性,根据反馈的信息及时调整培养方案进行教学改革。

七、奖惩措施

1.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与教师年终评优和职称评聘挂钩。

2.设立教学能手奖和优质课奖等奖项,对在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以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

3.学生班级学习风气评价结果与学生优良学风班等的评比挂钩。

4.机关各职能(教辅)部门评价结果与各部门年终考核挂钩。

5.二级学院学年教学工作结果与各学院领导班子任期内的业绩挂钩。

6.学院对在学期教学质量测评中存在问题或学生意见较大的教师进行告诫,限期整改;对在学期教学质量测评中学生意见很大、教学质量差的教师调离教学岗位。

 

八、附 则

1.本《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实施方案》由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解释。

2.本《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