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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思源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与实施方案(试行)
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发布日期:[2014-07-10]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 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 1号)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根据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和我校实际情况,为促进学校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人才培养质量关系着学校的生存与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是高等教育永恒的主题。建立一个科学、完善、可操作、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确保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是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客观要求,是高等学校形成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的有效途径。
二、基本原则
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实施全员、全程、全方位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要遵循:
1.质量第一原则。
2.科学性与公正性相结合的原则。
3.可行性与可比性相结合的原则。
4.稳定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5.规范性、可操作性、全面性的原则。
6.着眼长远与分步实施相结合的原则。
7.奖惩结合的优劳优酬性原则。
8.实行校、院两级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制的原则。
三、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主要内容
依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1] 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教高[2005] 1号)和《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校关于《西安思源学院教学督导条例》、《西安思源学院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西安思源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西安思源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细则》等教学、人事、学生管理文件精神,为促进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保障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制定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包括:教学目标监控、教学过程监控、教学结果监控。
(一)教学目标监控
市场对人才知识结构与技能的需求往往是动态的。如何根据市场需要调整教学内容与培养目标,为用人单位输送合格人才,是学校的立足之本。目标监控的目的就是通过对市场人才需求的预测及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的结果,来规划与调整各学科的专业方向和培养目标,指导制订人才培养方案与教学大纲,并监督实施情况。
各院(部、室)应从实际出发,通过对市场人才需求的预测及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订科学合理的专业方向和培养目标,制订与调整相应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等,并报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批。
(二)教学过程监控
1.教学常规检查
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日常教学检查;教务处负责对日常教学检查的监督与指导,对教学检查的结果向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汇报。并按学校教学工作委员会的要求,组织好每学期的期初、期中、期末教学质量全面检查。
2.听课
由督导部门制定听课制度并监督执行,各二级教学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听课,并将听课情况交督导部门备案。
3.教研室活动
教研室要按学校要求组织教研室活动,应每星期至少组织一次集体备课,活动记录由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检查,每月检查一次;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负责抽查。
4.学生意见反馈
听取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各二级教学单位教学督导组采取随时和定期相结合、个别访谈与召开座谈会相结合,听取学生的意见,及时反馈到相关部门和老师,并报督导部门备案。督导团(组)不定期召开学生座谈会听取意见。
5.教学经验交流与讲课比赛
各二级教学单位每学期、学校每年应举办一次教学经验交流会。二级教学单位每年举行一次讲课比赛,并推荐参加学校讲课比赛的老师。学校每年举行一次讲课比赛,讲课比赛成绩作为晋升职称的重要参考依据。
6.其他
实验、实训是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环节。教务处在期中、期末教学检查中,对实验课开出率、质量、实训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通过专业技能测试,检验实验、实训效果。
(三)教学结果监控
1.考查、考试做到教考分离,严格考场纪律、发现违纪及时处理。
2.课程设计、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方案报学校教务处备案。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抽查相关报告和听取答辩。
3.学生参加英语、计算机等考级及职业技能鉴定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4.学生处会同各二级教学单位对毕业生进行跟踪调查。
四、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织机构及其职能
西安思源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由下列监控、管理和教学单位构成,分别承担各自的监控职责。
(一)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是学校独立设置的教学监控与评估机构,是监控体系运行的职能部门。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制定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及实施办法所需的各种教学质量评估方案及评估指标体系和相关文件。
2.组织实施学校教学运行及各教学单位和有关部门的执行情况的质量监测和动态评估。
3.对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进行综合评价分析,提出相应的教学质量分析报告,为校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4.收集、整理、分析、发布和反馈教学督导工作信息,为学校教学工作决策提供依据和参考。
5.处理评估信息及发布评估结果。
6.制定教学质量监控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7.为学校各级督导员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提供服务。
8.负责面向学生的教学质量调查,并向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提供反馈意见。
9.负责对基层教学单位教学质量监控及评估工作的检查、指导。
(二)教务处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职能部门,负有在监控体系中对教学工作进行布置、检查、管理、指导等职能,同时也负有对监控、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和建设的职责。教务处还要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学督导团开展教学监控与评估工作。教务处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制定学校各项教学工作质量标准或规范。
2.制定教师教学工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3.制定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基地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规划,并负责提出专项评估计划。
4.组织制定和建立保障教学质量的规章制度和管理文件。
5.参与制定学校教学工作评估方案及指标体系。
6.根据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和建设方案,并监督实施。
(三)学生处
学生处是学校学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和学生有关的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工作,要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务处有以及院(部、室)等教学部门积极配合,在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加强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等方面发挥本部门特殊的功能和作用。学生处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参与学生的学习状态与效果评估,并向学校有关部门和教学单位反馈评估情况。
2.针对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中发现的有关学生思想品德、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问题,提出加强教育管理及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
3.经常召开学生座谈会,了解学生对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及教务处及时通报情况。
(四)人事处
人事处是学校人事管理的职能部门,要积极参与和教师有关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工作,要与教学质量监控中心、教务处、二级学院、教学部(室)等教学部门积极配合,在稳定教师队伍、提高教师业务水平、进行教师业务考核、引进优良师资方面发挥本部门特殊的功能和作用。人事处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与教务处共同制定教师业务规范,负责教师业务综合考核与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负责教师职称晋升时对其教学质量等级进行审查。
3.负责引进教师的岗位资格审查。
4.负责在教师教学质量等级认定过程中提供师德师风方面的信息。
5.负责对评为不称职的教师的工作重新安排。
(五)教学督导团
教学督导团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检查、评估、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提供咨询和决策依据。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对各有关教学单位贯彻执行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和开展教学的情况实施督导。
2.对各有关教学单位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督导和检查,收集有关信息。
3.开展部门教学评价和专项评估工作。
4.对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情况,提出改进教育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建议,接受有关部门的咨询。
5.开展对教师的教学资质、教学质量的评估工作。
6.对青年教师的教学进行培训。
7.对部门的教学、管理、保障、服务及学生班级的学风及纪律等方面进行调研和评估。
(六)教学部门
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室)等教学部门是学校教育教学基层单位,既是实施人才培养的教育实体,又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的实体,其工作状态和质量,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在质量监控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各二级学院、教学部(室)等教学部门在监控体系中主要行使下列职能:
1.依据学校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开展单位内部评教、评管、评学工作;也可依据学校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标准,制定符合本单位学科、专业等特点的指标体系及评估标准(报送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备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依据学校制定的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估指标体系,负责对本单位教学工作进行自评以及优秀教学单位的申报。
3.负责对本单位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自行完成教学质量等级的初步确定。
4.负责组织对学生学习状态与效果的评估。
5.对本单位评估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整改与建设措施,实现“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标。
6.接受学校对教学工作的检查与指导。
督导团、教务处、学生处、人事处、各二级教学单位在教学监控和评估工作中要相互支持,通力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