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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 书 证 办 理 方 法
1.在本馆借书阅览,可以使用电子借阅证,也可办理卡片借阅证。
2.办理卡片借阅证,须交纳工本费。工本费5元。 电子借阅证由图书馆统一为新生办理,无需费用。
教职工凭本人工作证办证,借书证号按我馆教工借书证顺序号排序。 教工办理借阅证需交纳押金50元。
办证时间为全年均可办理。
3.验证。图书馆每年验证一次,时间安排在春季开学后一个月之内,未经验证的借书证停止使用。
验证时教职工须持本人工作证,学生提供学生证。
验证的目的在于防止遗失的借书证流通以及检查逾期和错漏现象。
4.补证。借书证丢失后可立即在借书窗口挂失,补证时间为所有工作日,补办时持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交5元补证费。补证时须查明有无欠书情况,因遗失借书证造成的冒借损失由本人负责赔偿。新证号码与原证相同,须将读者数据库中的原证号码改做B,原证自动作废。
5.教职工调动离校,学生毕业离校,须清退所借图书后,卡片借阅证无需交回,留作纪念。然后在离校通知单上加盖印章。
凡因长期病休或死亡、被捕、开除等离校者,应及时通知该人所在部门协助清理欠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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